他建议,建立国家资本的药品制造体系,实施国家药品监管全程化管理功能,而非简单的市场经济运作模式,才有可能建立以公共利益为前提的药品保障体系,才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品质、供给和社会承受价格。否则这些问题都会演化成社会逐利的诱惑力和目的。
按当前的改革方案,今后卫生部更侧于标准修订和法规建设,药监局将主要负责执法监督。一位政协委员说,如此合并,卫生部既承担药品安全的操作管理,又担负对这个操作体系的评价管理,他们管得好不好谁来监督?
对于这个问题,专家认为,药品监管不在于有几层监督体制,而在于监管体制是否公开、透明,安全的药品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督出来的,如果企业需要监管,监管者之外还要有再监管者,何时是尽头?
“在医药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除了‘加强监管、然后加强对监管的监管’之外,还必须考虑另外一条思路,就是减少一切不必要的行政监管,从而减轻实际上很难执行的对监管权的监管负荷。”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说,一面看着权力寻租现象日盛,一面却把更多的权交给行政部门支配,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或许,在医药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更应该改革的是我们的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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