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有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中也有明确条款,都严禁公车私用。但是就深圳的情况看,“尚方宝剑”总是不够锋利,“匕首”似乎更顺手。 1998年9月,国家体改委制定《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此后,各地的公车改革陆续展开。 就在改革方案出台的同年,1998年,全国公务用车新增82万辆,支付车款1000亿,加上司机工钱、油钱、维修保养费、保险费,1998年公车的支出是2000亿。看来方案归方案,花钱归花钱。 在贵州,为响应国家政策,1998年12月,省体改委迅速完成《省级机关公车货币化改革试点初步方案》。 1999年,省体改委选择都匀市作为试点,不过很快在公车数量统计时遇到阻力,不属于财政拨款购买的黑车难以纳入治理范围。 事情一搁就到了2002年。当年6月,省体改委迫于压力,决定再次拿都匀市开刀。可是都匀市把问题抛了出来:驾驶员怎么安置?补贴差距是否造成新的不公平?领导干部乘坐公交车安不安全?离退休老干部的用车怎么解决?政府官员一边拿补贴,一边向企业“借”车怎么办? 用时五年,三易其稿的方案再次搁浅,看来考虑还“不成熟”。 同时,都匀市购车势头没有受到影响。就在2002年2月到2003年7月,都匀市跟省体改委“激烈交锋”的时候,市里四套班子又新增公车5台,总价值86.3万。 贵州省体改委的一位负责人说:“公车改革势在必行,但不是现在。” 这句话不仅代表贵州省的现状,也是全国公车改革的写照。
《小康》2004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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