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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小康》下旬刊
  栏目:特别策划
“保险+基金”,给自己多一份养老保障

★文 /郭玲

养老保险、理财齐上阵

  提高商业养老保险覆盖率,民众参与必不可少。如何增强民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专家指出,必须采取多种鼓励和支持性措施。其中,郭树清提到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我国也开始了摸索前行。今年4月,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规定明确,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核心内涵是通过税收递延,鼓励国民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通过将养老第三支柱做大做强,实现对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补充,进而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提高未来的养老质量。
  除了保险领域,投资养老也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热点。目前,市场上多只养老目标基金陆续启动发行。有媒体报道,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结束后,将根据有关情况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公募基金等产品有望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也就是说,未来可以用个人商业养老账户里的资金自主或者委托机构购买一些金融理财产品,获得更高的综合收益。如果说此前养老保险的作用只是保,那么现在可以在保的基础上实现增值。专家指出,虽然政策尚未落地,但是如果养老目标基金被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范围,将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养老投资,进一步壮大我国养老金市场。

《小康》2018年12期下 

 
编辑:容与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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