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加隆与欧美地板巨头交手并不是第一回了。
2004年10月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正式立案,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复合地板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两项调查。这是加拿大2004年第三次对中国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孙志刚副秘书长曾分析,加方立案对国内地板企业造成相当重大的影响。一方面因为中国复合地板出口量正在加大,处于一个关键生长期;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地板生产企业具有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的特点,每年生产能力在10万平方米的企业只有少数几家。因此,加方正式立案起诉,无论它提起反倾销或反补贴最终是否成功,地板行业大多数的小企业根本没有能力应诉。而无法应诉的后果是无法出口,这将导致我国地板生产行业的一次大洗牌。
值得庆幸的是,加拿大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并没有全军覆没,燕加隆成为唯一以“零反倾销税率”胜诉的中国企业。自2005年开始,加政府罕见地对燕加隆每年都进行一次复审或再调查,但迄今燕加隆每年都保持胜诉的成果。
反倾销反补贴大棒未能堵住燕加隆公司产品畅销北美的路,随即而至的是欧洲的地板巨头Unilin公司进行阻挠。与加拿大地板行业相比,Unilin公司是一个强大得多的对手。它是世界500强企业美国Mohawk公司的下属企业,掌握了早期地板领域专利技术,每年从全球地板企业获取数十亿美元的专利授权收入。
2005年7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强化木地板进行337调查。此次调查所涉及的产品是通过内置舌片和沟槽的特殊轮廓来达到不用胶粘即可连接地板作用的设计(带有边缘连结结构的地板扣件)。该涉案产品被认为侵犯了地板锁扣的知识产权。
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的正是Unilin公司下属的三家关联公司,3家企业要求该委员会发发停止令和禁止进口令,禁止上述企业使用其专利的产品进口到美国,并禁止其目前在美国的产品继续在美国销售。为此,Unilin公司组建了由美国两大顶级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强大律师团队,指控了34家企业,其中中国企业有18家。
由于Unilin申请的是普遍排除令,未参与本案的中国企业也将遭受池鱼之灾。如果Unilin公司获得胜诉,那么对于中国地板产业而言将是毁灭性打击。
2006年7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洛克法官公布了该案的初裁结果,燕加隆公司的“一拍即合”锁扣被认定没有侵犯Unilin公司的任何诉争专利权。Unilin对初裁结果提出复审,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甚至没有接受Unilin公司对燕加隆产品的复审请求。在2007年1月24日公布的《最终裁定》中,燕加隆公司的“一拍即合”锁扣成为唯一被认定不侵权的产品。按照美国法律规定,UNILIN如果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终裁裁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但UNILIN并没有提起上诉。
Unilin发动337调查的目的,在于通过此次诉讼一举打败中国所有地板企业,以实现全球专利垄断,并且对中国企业进行歧视性授权。中国地板生产企业要想得到授权,首先必须按照“每出口1平米地板支付1美元”的标准,就前三年的销售总额,向其支付专利侵权赔偿。这一赔偿要求对一些大型骨干地板企业而言意味着上亿元的赔偿费。
但“一拍即合”锁扣技术的诞生,使Unilin至少放弃了3亿美元以上的专利侵权赔偿主张。不仅如此,燕加隆公司的胜诉还打乱了Unilin的收费策略。Unilin原本要按照“每销售1平米地板支付1美元”的标准向就范的中国地板企业收取专利授权费。但是,由于燕加隆公司的胜诉,Unilin被迫将专利授权费价格由1美元/平方米降低到了0.65美元/平方米左右,成功打破了Unilin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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