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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4月《小康》
  栏目:文化
中国文物之痛

★文 /《小康》记者 金沙沙

  对此有识之士基本上已达成共识:从外国追回文物基本上是亡羊补牢之举,保护中华文化遗产,根本的还要立足于防范,形成一个全民文物保护的网络,这样才有希望保得住。
  流失的文物:谁为保护买单?
  现在的文物流失主要是两个形式:一种盗一种毁。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国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又掀起一次盗掘、走私珍贵文物的狂潮。有人形容,在村子里,漫山遍野是挖坟掘幕的农民,甚至有人公开说:“要想富,去掘墓。一夜挣个万元户。”对文化的保护与尊重全部被对“钱”追求和欲望所稀释。
  目前,中国的文物走私通道主要为陆路和海上。
  陆地上,贼子们通常将来自古墓和博物馆盗来的文物先转至国内集散地广州、北京、安徽,而香港、澳门、台湾则是文物走私到国外的中转站,尤其是香港,这里是亚洲最大的古玩集散地。
  与内地法律不同,文物买卖在香港是公开合法的。另外,也由于商业规则健全,国际著名拍卖行苏富比、佳士得纷纷将香港作为重要的业务基地。
  香港最大的两条中国古董街,中环的荷里活道和上环的摩罗街,甚至常有来自内地的古董商舍近求远地跑来淘宝。原因是香港货源足,价格比内地还便宜。二来买到的文物可以开发票,过海关申报时“货”能见光。
  海上,精确到几时几分,台湾渔船在福建外的公海上等待长期与其接头的大陆文物走私船。携带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最常见的就是夹层。
  另一个就是毁。
  中国收藏家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沈宽先生一语中的:“流失在海外的文物,虽然没在中国,但是没有毁坏;而在国内的是人为的破坏,而这种一旦破坏,就没了。”
  进入90年代,中国各个地方都开始了城市改造,这种“建设”使众多文物受到破坏,许多有历史价值的民居被拆毁。沈宽说:“曾经北京有一家会所将安徽民居花了二十万买过来,又在北京复建。你说他是保护吗?如果所有的民居都离开了故土,离开了原来的文化,对民居的文化、历史与艺术价值无疑都是一种损毁。”
  而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彭卿云则认为:文物保护不仅要有“法”,还要有“执法”。他说:“中国作为世界上少有的文物大国,从上到下要加强对文物保护的意识,并要拿出切实的办法来。比如说执法力度,仅靠公安民警的‘客串’执法当然不够,如能借鉴埃及的文物警察制度应该会加强中国文物保护力度,对打击盗墓走私有一定的帮助。”
  对此,律师熊烈锁并不认同。他认为:中国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不够,其实说明的是中国法治现状的一个方面,因为执法力度不够的不只是文物保护方面。解决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不在于是不是建立警察,而在于是不是能够让现有的保护资源发挥好作用。
  还有一种被人们广泛“接受”的方式也在干扰着文物保护,那就是电视鉴宝节目。对此,业内专家对《小康》记者说:“那哪是搞文物、搞文化?那只是造假,只是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与国家文物。”他们认为,首先,仅凭几个专家短时间地看一看,就判定物品真假,不科学也不负责任,只能是造成文物市场更为浮躁和肤浅。其次,所谓的专家身份也有待考证,在收藏界,不是没有假专家。对此,业内人士说:“文物市场流通打假的事情要做,规范化打假问题也很重要,也要做。”
  中华文明煌煌六千年,凡是古人生活的地方都可能遗存着文物,凡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文明都是我们的珍藏,如何保护好这些属于民族的记忆?如何留存住文明的痕迹?这是我们面临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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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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