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温州乃至整个浙江的小额贷款公司之所以如此受外界关注,有专家表示,这一点和整个温州民间资本活跃,以及国家银根紧缩后,与江浙民营企业资金链紧张有关。
专家建议实行“放贷人条例”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教授告诉《小康·财智》记者,小额贷款公司的推行,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缩小民间借贷行为的空间,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但小额贷款公司有限的数量,使得它并不能完全取代民间借贷。
“这里还存在着一个民间借贷愿不愿意被规范的问题。不被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可以逃避营业税,可以不被审查、年检;虽然有风险,但利率也可以更高。” 杜晓山表示,事实上,每一个机构,在这个选择的过程中,都在权衡自己的利弊得失。
“今年浙江试点十几家,或许明年就放开来一百家、二百家。但小额贷款公司在制度设计上就是为了解决三农等最低端的市场客户的资金需求。”杜晓山说,“因而,不可能彻底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民营企业的资金链问题。”
杜晓山表示,小企业贷款可以依靠小额贷款公司,大、中型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还是需要银行信贷的“结构性调整”,以及可以选择资本市场、中小企业创业板来解决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推行,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杜晓山分析,在目前,大搞村镇银行也不现实。由于目前银行监管部门力量和监管手段有限,如果大肆放开非银行企业经营银行业务,必然会出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发生。
“如果在一个县以下搞村镇银行,当地银监派出机构的3、5个工作人员根本无暇顾及这么多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农业合作社以及村镇银行。” 杜晓山说。
杜晓山表示,在鼓励金融业发展和监管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平衡。既要防范风险,又要搞活经济。
杜晓山说,民间资本、民间金融的真正出路在于推行“放贷人条例”制度。“只要符合放贷人条款,不一定可以吸收储蓄,在政府监管的条件下,可以允许在小额贷款上双方进行协商,在大额贷款上对利率进行适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