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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小康》
  栏目:社会
财富传奇的终结者

★文 /《小康》记者 蒋卫武

  纸包不住火。经河南周口市公安局查证孙树华在2000年至2005年,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土地证明等资料,从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等金融机构骗得贷款13.6亿元。2007年5月孙树华被捕。
  周益明:第一个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
  出生日期:1974年5月
  身价:2003年以10亿身家跻身于《福布斯》内地富翁榜。
  发家史:1993年,周只身一人“北漂”京城。他曾做过电子产品的销售员,后辞职单干开办了自己的小公司,挨家挨户地去商场推销电子产品。1996年,周投资研制防雾灯,并在公安部公开招投标时中标,从而获得他人生中第一笔财富1000万元。1997年,周南下广东,结识 “资本大鳄”三九药业的董事长赵新先,从赵处学得资本运作的方法,并以1000万的价格购买三九电脑公司,更名为明伦光电公司。
  在成立明伦光电公司之后,周将目标瞄准香港资本市场。2002年8月,周收购香港联交所联大集团75%的股权;次年3月,再次投入3.8亿元收购了明星电力28.14%的股份,使明伦集团成为明星电力第一大股东,周本人也成为明星电力董事长。为制造购买明星电力资格,他出资11万元聘请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做出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明伦集团),同时与银行周旋,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从深圳、广州等地银行获得了3.8亿元收购资金。
  入主明星电力后不到4个月,周益明就从明星电力划走了5亿元。此后,由周益明主政的明星电力,资金被源源不断地转入明伦集团,手法是司空见惯的对外拆借资金、违规担保等。到案发之时,周益明涉嫌挪用明星电力的资金数额已经累计到7.6亿元。
  法网恢恢,2007年4月初,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周无期徒刑,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个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
  
  
  
  记者手记
  
  从“富豪落马”拷问金融体制健全性
  
  2007年度7位落马富翁中因骗贷推动资本雪球的就有5位之多。
  非法聚财,迅速渡得“金身”,又成批落马,这使得我们不能不反思,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现象。如果仅是个别的案例,我们可以归结为其个人财富观扭曲以及不择手段的犯罪行为,但当非法敛财成为一种现象并且得逞多年才东窗事发,绳之以法,我们就不得不拷问中国的金融监察体制。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追到根子上就是金融体制问题。”一位刘姓财经专家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说,“比如周正毅的案件,他凭借旗下的4家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和房地产行业之间构筑了圈地、借贷、圈钱的资金链,使资金雪球越滚越大。他用银行抵押贷款收购烂尾楼,通过上市公司来套现,将风险转嫁给银行。周正毅不是最后一个,有很多富豪都是重复这种非法的资本操作手段。
  “这不得不质疑银行的审查体制”。在中国人民银行湖北大悟支行工作的潘新先生,作为一名曾在银行监管一线工作过八年的银行业人士知道更多的信贷内情。
  “我们翻阅商业银行的信贷档案,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所有的死帐乱帐当初都曾被一致认定为有前景的好项目,并且贷款审批手续规范得天衣无缝。”潘新说:“为什么会这样,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银行为立项而做评估,为可行而论证,为放款而审批,看上去很严谨的信贷管理其实都是弄虚作假的。”
  据潘新介绍,很多贷款其实只是因为企业与银行之间有很好的关系而创建,而维护这种关系往往是以贿赂为手段。尽管设有层层审批的贷款制度,但因为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起到审核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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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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