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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小康》
  栏目:封面故事
张志强:代言农民工

★文 /策划/本刊编辑部

  去之前,他偷偷地问老婆有没有怀孕,老婆说没有。他们计划5年后再要孩子。“可惜农村人,没有文化,根本不懂如何避孕”,到了新疆,张志强发现老婆已经怀上了孩子。
  在新疆拾棉花,150元/月,年底才能结帐。整个家庭的重担都落在了张志强一个人身上。零下30摄氏度的时候,他甚至还要到雪地里去割芦苇来养活老婆和孩子。
  1992年7月,张志强把不足一岁的小女儿送回老家。这年他和老婆加起来一共赚了3000多元。给家里2000多元。
  工厂的“机器”和“动物”
  “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1993年,用拾棉花的一点点积蓄,张志强和老婆买了火车票来到广东。
  张志强进了广东的皮鞋工厂。“每天从早晨8点工作到晚上12点,没有休息日。晚上回家,累得连澡都洗不动了,脱了衣服就睡。直到第二天打铃,又是一路小跑去上工。上厕所要到车间门口的保安那里拿牌,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工厂不自由,不尊重人的情感,把人当成了动物,或者机器”,谈到在工厂的感受时,张志强对记者反反复复用到两个词是“动物”和“机器”。
  几乎每两个月,就换一个工厂,走遍了广东的顺德、佛山、番禺……最终,张志强选择了到建筑工地,跟着一个小包工头干。“那个小包工头也是农民工出身。他给工人的工资是每天10元,工作8个小时,加班会给加班费,2元/小时,工人们每天和老板一起吃饭”。
  两年间, 张志强的工资从10元/天,涨到2000元/月,做到了管理者的位置。
  可是张志强的建筑工地在肇庆,老婆的工厂在深圳市区,他和老婆一个月只能见一两次 “因为疏于沟通和联系,我虽然赚了些钱,到1996年年底的时候,老婆却跟人走了。”1997年5月和老婆回四川办了协议离婚。
  学习《劳动法》
  1997年7月,张志强再回广州。因为有一点点在鞋厂工作过的经验,他又去面试了一家鞋厂。幸运地考上大名鼎鼎的美国的ADDIES。刚进公司,那个在美国长大的台湾老总就给新进的员工们讲解《劳动法》——1万人,在运动场上讲了半个小时。

 
编辑:翎翾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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