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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5月《小康》
  栏目:时政
达能与娃哈哈谁玩谁

★文 /《小康》记者 陈燮卿 郭芳

  达能公司对此的解释是:“达能在中国运营和控制的饮料企业,所占市场份额没有超过15%,市场上还有百事、可口可乐、雀巢、康师傅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达能根本构不成垄断。”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李国光认为,达能公司实际上已经对中国的饮料业形成垄断,严重违背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并购方在中国营业额超过15亿人民币,境内资产拥有30亿元以上,境内企业超过15家,必须报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审查”的规定。
  但也有不同看法,罗思荣教授认为:从各国反垄断立法看,企业的兼并行为如果要作为垄断进行规制的话,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企业兼并行为和损害有效竞争的可能性。实际上,后一个条件才是决定兼并命运的关键。反垄断法只对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进行监控,且只对少数实施实质性限制竞争的合并予以禁止。达能公司目前在中国饮料行业的几个龙头企业中,差不多都占有比例较大的股份甚至控制股份,但是,我们在对达能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以及达能公司利用这种份额控制市场排斥竞争对手并从中牟利的事实没有作出正确判断之前,不能简单地认为达能构成了垄断。
  浙江大学法学教授李永明指出:在与外资的合作中,真正应该引起关注的是品牌利益 “外流”。从达能公司在中国大陆的投资情况看,达能用的虽是中国企业的品牌,但品牌中有相当份额的外资成分,有的品牌甚至为外资掌控,致使品牌利益大量“外流”。
  为此,李永明教授提醒中国企业在与外商合资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品牌。他说,中国企业在品牌保护方面才刚刚起步,而跨国公司在对商标、技术等产权的保护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因此中国企业在与外方签订合同时最好请相关专家介入,这样才可避免某种不必要的尴尬。
  不管谁是谁非,无论结果如何,这注定要成为中国商业史上一个典型的个案。它带给正在或即将走向国际化的中国企业的警示和思考都是严肃的。
  
  
  双方交锋大事记
  ●4月3日 有媒体以《宗庆后后悔了》为题报道达能欲对娃哈哈低价并购
  ●4月5日 达能在上海召开小型发布会表示收购行为都是按照法规进行
  ●4月8日 宗庆后做客新浪披露达能强购事件内幕
  ●4月9日 达能集团致信新浪财经提出对事件的三点态度
  ●4月10日 娃哈哈集团向新浪财经发来娃哈哈全体职工声明、全国经销商代表 声明、全国销售员工声明
  ●4月11日 达能集团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
  ●4月13日上午 娃哈哈集团向新浪财经发来“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 声明
  ●4月13日下午 达能集团针对娃哈哈集团“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一 文做出回应
  ●4月13日下午 娃哈哈集团再次发来声明称由于政府要求停止媒体口水战,因此暂不回复媒体实地采访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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