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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4月《小康》
  栏目:小康话题
廉租房运动

★文 /《小康》记者 郭芳

  这是一家国有企业,与国有垄断单位不同,他们并没有很高的收入。小苏大学毕业将近5年了,一直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里,十平米左右,半地下室,大多数的时候见不到阳光,洗浴和方便要到公共区。每个月的收入不到3000块,在北京,连五环以外的房价也买不起。小苏的爱人下个月就要生产了,一想到一家三口将要挤在这十平米的半地下室,他很着急。“就我现在的情况来看,买房基本上是不现实的。但我希望政府能出台一些住房保障措施,让我们的住房条件能够得到改善。”
  老李今年四十多了,孩子已经上高中,一家三口一直挤在租来的11平米大的平房里。他已经作了最坏的打算,有可能在这里度过他的余生。
  小苏和老李共同的愿望是,等待政府的廉租房。
  政策如何不落空
  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并提出把土地出让金的5%,用作廉租房制度建设。
  国家建设部长汪光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明确表示,2007年将要全面实行廉租房制度,以解决最低收入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止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仅仅为70.8亿元。不过2006年,全国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达到23.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3。
  廉租房,或将成为2007年最耳熟能详的名词。
  事实上,早在1998年,国家就认识到了廉租房的重要性。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用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
  但是,廉租房建设步履维艰。根源在于,廉租房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和资金来源,对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是不高的。因此,廉租房在一些地方成为空中楼阁。
  但这一次已经不一样了, 通过“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设廉租房,还可能 “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足见政府的决心。廉租房的资金问题得到保障,同时,必须建立一套可追责的制度。正如著名学者秋风所言, 要推进廉租房建设,就必须通过某种制度安排,确保地方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过程中,将该项支出列入优先项目中。建设部已经提出,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但是,假如有些地方政府不这么做,该怎么办?还有,这个比例能否满足公众对廉价房的需求?谁来敦促地方政府将该比例确定在合理的水平上?” 秋风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假若没有有效的控制手段,即使确定了比例也可能是无效的。他认为,保证廉房建设资金投入的有效办法,是在地方政府层面建立起内在的财政控制与监督机制。
  资源如何有效利用
  法国刚刚通过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承诺增加住房建设投入,在法国基本实现人人有房住。法案同时规定,国家保障合法居民的住房权,居民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住房权。这或许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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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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