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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1月《小康》
  栏目:社会
一个承包商向政府追债的十年

★文 /特约撰稿 夏晖

  裁决
  2004年李华基把市政处(法定代表人李国权)、公管处(法定代表人李文河)一同推上了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很快,判决结果出来了,李华基胜诉!判决第一项是,由市政处付清原告工程款本金(485324.83元)及利息(月利率1.5%)。第二项是:“被告茂名市茂港区公用事业管理处对被告茂名市水东经济开发试验区市政管理处上述债务无财产能力清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后被告方并没有在期限内提起上诉,在法律上已经表示认可了判决,但被告方却也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李华基只好申请茂港区法院强制执行。随即,法院查封了公管处银行账户10多万元、原市政处所享受辖内一旅游景点“中国第一滩”20%门票以及小轿车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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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看起来合理合法、程序正当的正义行动很快又发生了戏剧性变化。
  先是茂港区法院执行宣告失败。接着李华基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茂名市中院出具裁定,由该院对此案进行执行程序,并要求茂港区法院将卷宗移交市中院执行局,但这一裁定书遭到了茂港区法院的抵触。
  更让李华基弄不明白的是,在他并没有重新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茂港区法院于2005年8月29 日,做出再审判决:“撤消本院(2004)茂港法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二项判决。”
  至此,人们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这茂港区法院到底怎么了?是什么力量阻止了法院的执行?是什么理由使他们抗拒了上级法院的裁定?
  拖了李华基和150位民工10年的血汗钱,要何年何月才能偿清? 到底要到哪里去、去向谁要回这些钱?
  困惑
  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来到茂名市有关单位进行采访。可遗憾的是,没有一家单位能够如愿。
  在公管处一个办公室里,一个个子高大的工作人员质问:“你们记者是不是吃了饭没事干,来管这档子事?”
  在茂港法院,记者第一个碰上的竟是正赶来上班的一审法官之一何铭杰,尽管很友好,而谈到案件时,何法官则一言不发。
  在院长办公室,记者找到严院长,严院长搁下一句话:“按程序办吧!”就去了里间的办公室,再没出来。“按程序”,记者来到市中院政研室,但被告知领导外出,要不,留下采访提纲,尽快答复。但等了数天之后的答复却是采访必须经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具同意采访的证明。
  记者给区委书记钟火明打电话,希望能一问究竟。虽然钟书记没有答应记者的约见,但或许此后就是迫于钟书记的压力,公管处一副主任主动打来电话约见记者。记者终于见到了这位副主任和办公室负责人。
  嗣后,在90分中的录音里,这两位负责人不断强调此(公管)处非彼(市政)处,因此没有义务来承担债务。但对原班人马在原址办公做原来的事这一事实则避而不谈。他们又提出,“我们出于人道主义,决定帮助李华基,并且拿出了四大方案”,“一,我处现有的二亩地卖给李(也是原市政处的,价值10万);二,由李华基向宿舍楼现住户收取租金;三,我处每年筹资8万给李;四,如果实在不行就拍卖宿舍楼,因为公管处实在没钱还债。但记者却注意到院子中停放了多辆高级轿车。
  “我好心帮他,他不领情。”这位副主任一直在责怪李华基。
  李华基对记者一条条分析了他们的方案。公管处所说的那二亩地是国家政府用地,他一个老百姓哪有胆子要,更何况如果真要了,不知什么时候就被收回了呢。向宿舍楼现住户收租金?“人家凭什么给我钱,我能收得上来吗?”至于拍卖宿舍楼,在李华基眼里更是“不可能的任务”,收租都没法收,还敢拍卖?而那条每年给李筹资8万的“友情帮助”,李华基至今只看到1.3万元。他悲愤地笑道:“如果不承认债务,怎么又来为我筹资?”
  解读
  就这一债务纠纷中所缠绕的法律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市高隆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他对李华基始终迷惑不解的法律程序问题做了解答。他说,在程序上,提起再审,可以由检察院、原被告以及法院院长提起,如果法院院长认为案件有不妥,可以针对已经审理的一审或者二审案件重新作出裁决。而这个理由则由法院院长自己掌握。
  湖南大学法学院石柏林教授认为:此案实体意义上说,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承担责任的主体变更上。根据茂名相关文件,管理处设立后利用市政处办公场所办公、使用其原有设施并享有原本由市政处享有的中国第一滩旅游区收入利润的提成,市政处的原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及收益已转移给管理处,而原市政处又没有依法撤销,依然存在,因此可以认定管理处的职能与权益是由市政处分立转交的。
  因此,他认为,本案再审中以市政处和管理处的主管不同为由认定管理处对市政处遗留所欠债务无力清偿部分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妥,尽管二者主管机关不同,但不能否认市政处的职权及收益已经由其接管的事实,其主管机关不同的内部规定更不能对抗另一方当事人。

  从工程交付使用到现在已经长达10年。十年中,李华基的命运因这起债务纠纷而完全改变。李华基在采访中一再向记者感慨: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啊!


  《小康》2006年第11期

 
编辑:赤子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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