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您是如何看待地方政府负债现象?这会不会导致地方政府陷于债务危机? 魏:一方面地方政府依靠各种非正规手段融资负债,对于发展当地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非法负债乃不得已而为之;另一方面,隐性债务比显性债务更加危险,也更加难以控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从某种意义上讲,目前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实际上已经超过金融风险,成为威胁中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隐性杀手”。因此,地方政府负债问题不能久拖不决,并且越早越主动。 孙明非(后称孙):地方政府负债现象,主要是集中在县乡政府。县乡政府债务规模很大,但比起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8.23万亿元和财政收入的3.16万亿元,解决它还是有一定信心的。用发展的眼光看,只要有效控制好,这个历史包袱还是能够平稳消化的。 严文彬(后称严):估计在近10年内还不会。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还款高峰区基本落在2015年之后,与国家推行稳健的财政政策也密切相关。此外,中央政府要求企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地方政府应该限期清偿历史形成的工程欠款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地方政府债务的过度膨胀,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但是,我们也不能过于乐观,毕竟形势还很严峻,如果近几年不采取有效的办法认真对待,将来可能会出现比较被动的局面。 《小康》:自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改革,规范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但随之也出现地方政府负债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地方政府负债的形成? 魏:从财政体制的角度来讲,一级政府完整的财权不仅应当税收权和支出权,而且还应当包括财产权和举债权。但是,目前地方政府却不拥有财产权和举债权,从而导致地方政府的行为失范。 陈穗红(后称陈):财政体制的缺陷是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地方政府治理不善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现行财政体制下基层政府财力匮乏,不能满足其职能范围内应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资金需要,以及一些中央出政策、地方付账项目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负担,再加上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不到位,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以负债的方式运营。还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不当投资所致,有的地方政府不顾自己的财力和条件所限,盲目投资建设项目造成亏损拖欠,用寅吃卯粮的手段大上“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和负债加重。 地方政府支出安排中普遍存在决策不民主、信息不透明、责任不明确的弊端,是导致地方政府因支出不当而加重债务的重要原因。 孙:县域经济实力较弱,能够提供财力资源有限。政企不分进一步加剧了县乡财政困难。许多基层政府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大干快上乡镇企业和在近些年盲目上项目,大量的直接投入和因竞争加剧、决策和经营不科学造成的亏损,使地方财政雪上加霜。据有关方面统计,基层政府因搞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债务占目前县乡债务的20%以上,是比重最大的一块。 其次,政府间财权事权不匹配。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借鉴中央政府的思路,省、市两级也采取与县乡政府分税来集中财力,而同时,将支出责任尽可能向县乡转移。有统计,仅就义务教育,县乡财政负担了70%左右,而中央、省级仅负担30%左右。此外县乡政府还负担了基础设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抚育、退伍军人安置、民兵训练、防疫、农业科技等等支出。而且,事权配备上,我国行政体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只关注权限程度大小的区分,而不重视事权范围的分工,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分工不清晰。浙江台州市的一位领导同志就说:“我这里除了外交、国防,几乎什么都管,上级政府事无巨细往下压任务,我再无巨细往下压,仅就事务范围,乡长、县长、我和省长都差不多”。 再次,政府管理体制不健全。基层政府的权力尚缺乏制约,机构膨胀、人浮于事的体制矛盾依然存在,公共支出成本控制和分配不合理,对基层政府乱收费和借款行为缺乏真正有效的约束机制,等等。 严:国家对地方政府的举债没有实行严格的监控和有效的管理,以及干部的考核机制还不完善。 《小康》:控制地方政府负债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魏:由于地方政府负债行为直接违反《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政府不愿意公开各自的负债的情况,又因为地方财政缺乏必要的信息披露机制,透明度较低,很难弄清其规模、结构和分布。 对于地方政府的负债欠账项目缺乏统一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数据,不仅负债的真实规模无法准确统计,而且负债率、偿债率等监控指标也无法运用,债务预警机制难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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