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能“傍”企业多久 在韩村河村公园里散步的一位村民告诉《小康》:“有韩建集团的投入我们村子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要是没有韩建集团的投入,光每年采暖方面的1000多万,村民们就负担不起。” 一位专家说,如果韩村河村没有韩建集团的投入,仍能维持现在或相当于现在的生活水平,它的可借鉴性和推广意义就会更加巨大。 对于当前韩村河村作为韩建集团的一部分,并由集团来领导,这位专家说,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村的建设,可以为村子提供后续的资金。 但也有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如果完全由集团来领导村子,这样对于村民主建设的利弊如何衡量呢?是利大还是弊大? 对此,韩村河村有关领导说,这方面韩村河也在探索,至于说利弊大小的问题,要由实践来检验。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日前表示,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建设混同起来。农村要有农村的特点,有的地方按小城镇的要求搞农村建设,最后搞得不城不乡,反而不利于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着力解决制约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表示,韩村河是成功的,但全国的新农村是不是都应该建得像韩村河一样呢?显然是不现实的。他说,“韩村河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在短缺经济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这样的典型在全国可能是0.1%,或者更少,而新农村建设应该关注另外99.9%的村子。”
《小康》2006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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