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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02月《小康》
  栏目:企业公民
索尼中国缠入“质量门”

★文 /李静

  同时,索尼再次向中国消费者道歉,承诺受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这是一周内索尼为此次事件发表的第三份声明。但是对于大部分消费者要求索尼公司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的呼声,索尼却没有采取积极行动来回应消费者的这一要求。

  索尼公关部主管李曦解释,“召回指的是与消费者生命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事情,对影响到用户的生命安全或健康安全相关的产品有一些召回制度,但是跟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没有关系的领域,不应用召回这样的字眼。”

  对此,《小康》采访了赛迪顾问杨志兵,杨认为,关于召回,目前在汽车行业和食品行业应用最广,汽车行业有相应的召回制度。但就“召回”这词本身而言,并没有只限定在涉及到生命或健康问题的产品。只要产品有严重设计和功能缺陷,其实厂商都有义务召回。

  之前数码相机也出现过几次召回事件,如2002年8月,因部分产品的电池过热令电池室外盖出现熔损,尼康召回数码相机Coolpix2000;2002年9月,由于在一小部分相机上存在某些制造缺陷,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令该相机的使用者遭到电击,柯达公司召回已销售两年之久的DC5000变焦数码相机;2005年11月,因存在安全隐患,尼康在全球范围内召回71万组单反数码相机EN-EL3 锂电池。

  “索尼在一个星期内发表三次声明,从最初的不承认质检结果,到承认结果并向消费者道歉,再到宣布可以退货但不召回,不可否认,索尼在做出让步,这一点毋庸置疑,可是它的态度却非常的耐人寻味,从不承认质检结果到承认并道歉,索尼不是主动的,而是在事实面前,不得不做出不同的声明。而且声明中表示的只是‘尊重检测的结果’,并不是承认自己的相机确实有问题。对于是否给予消费者退货补偿等,索尼也没有做出具体承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小康》如是说。

  至于为什么索尼会在此次事件中有如此一系列前后不甚一致的反映,杨志兵分析道:“由于一直是消费电子行业的霸主,所以一开始对于只是国内的省工商局的检验结果,采取拒不承认的态度。但后期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的介入造成的影响太大,使得其不得不采取让步,被迫承认结果并向消费者道歉,再到宣布可以退货但不召回,都是其在舆论对其造成的压力下不得不重新审视消费者权利。至于为什么退货而不召回,我想也许主要是考虑到召回成本比较高,而退货可以设置很多障碍,比如发票,身份证等等,而即便是召回,索尼对召回的数码相机也没有办法采取修理措施因为没有按照生产标准生产,并非故障。”

 
编辑:赤子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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