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贺晓科 其实,人的头脑灵转不息,想的最多的是“人”自身:人从那里来,人到何处去,怎样做人。就社会生活而言,想的最多、思之最苦的,恐怕是“怎样做人”了。从各种人文学说,到儒、释、道、基督教、伊斯兰教,其要谛莫不在阐释、叫道怎样做人。 做人,要经慢慢岁月,历无数人事,尝百般甘苦,受万种艰辛,撒手西去之时,常常还留下诸多遗憾、感慨。难怪人们说“做人”是一本一辈子念不完的书。做人实在“繁”而“难”。不过,若删繁就简,剖难见易,最要紧的,大概是待人待物了。因待人待物于做人十分要紧,固古往今来论及于此的书籍汗牛充栋,名篇佳句不计其数。许多著作,道出了做人的境界,不少篇章写到待人待物之法。境界,当潜心体悟;方法,可引以为鉴。但我总觉得,预知无何待人待物,仅靠读书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要靠自己于实实在在、平平凡凡的工作、生活中去感受、总结、升华。 若为群众,待人待物,是一种修养,是一种追求。若为干部,相当一级的官员,那就不仅关系独善其身,而且涉及党的事业,他人的命运。吾工作三十多年,大多年月在出版界度过。出版界成就辉煌,可也铸过大错;迈步金光大道,也曾蹒跚于羊肠小路。风风雨雨,是是非非,我深感受益非浅。几十年时光,听上级指示,向同事学习,老老实实做人,脚踏实地做事,不知不觉过来了。其间,有成功的欢欣,也有失误的痛楚,不眠的思索。如今,跳出圈外,回头看看,那半脚印歪歪斜斜;扪心想想,于待人待物,倒也并非一无所得。 所谓待物,有待物件,如金钱名利、车马貂裘之;有待事件,大若出版改革,出版社办好办坏,小如一本书畅销或出了毛病等等。所谓待人,无非是待他人、待自己。对待事件,特别是那些成为问题的事件,对待他人,特别是那些有过失的人,几十年来我并没有给自己定下一个什么原则,可细细想来,又觉得影影绰绰有些遵循。 有同志认为我对事严厉,有时近乎苛刻。其实,我只是觉得做工作就不能马马虎虎,离开了一件件具体的事,哪来党的事业!认认真真尚且担心做不好,岂能粗心大意!我只不过于事有些要求而已。 一曰弄清情况。此事缘何而起,有“几寸几分”,结果如何。对于“大概”之类的说法,吾总希望把“大概”的事尽量剥去多些,离“确定”
这个核心近点。对“可能”之类的分析,常企图找到一个“就是”。我这个人,说悄悄话都像在吵架,而且常常由点射变连发,不时把人追问得十分不快。加之又好钻牛角尖,常常固执地抓住不放,不时使同志感到有意与之过不去。其实,除非本来就不想办事,只是说说而已,那么“大概”“可能”就够了。若真想解决问题,“大概”谁也不愿意雾里看花,“可能”没有一个人甘心盲人摸象。 二曰确定性质。弄清情况是确定性质的基础,而正确定性,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病在肝脾还是在肠胃,是实热还是虚寒,用药大相径庭。一本书,是色情淫秽毒物,还是夹杂色情内容的读物,或是格调不高的读物,如果定性不准,处理就会失当。世间的事务纷繁复杂,其界限往往不似刀劈斧凿的那么清晰,这使得准确定性非一易事。若一时很难定准,不妨留有余地,先以性轻者待之。宁不足而不过,代价较小。我们吃“宁左勿右”的亏,实在太大了。 三曰分析责任。事皆人为。若一事仅为一人所为,其责不辨自明。但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很难独来独往,且事情总有前因后果。工作中的事更常常多人经手。因此,一件事发生了,不能不分清责任。不少事情之所以一再发生,窃以为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责任不清:许多人都有责任,可谁也没责任!“法不责众”,于是不了了之。既然可以不负责任,则无人把关守土,同一事再次发生就不足为怪了!我很拥护“守土有责”的说法。一事无论多少人经手,各个岗位都应有自己的职责。责任可因岗位的不同而分解,不可因多人承担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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