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小康网 小康论坛 卡乐图片网 小康视频 小康直播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05年06月《小康》
  栏目:小康文库
严事宽人

★文 /云溪子

  四曰亡羊须有补牢之举。究事之根本目的,是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若就事论事,不制定纠正的办法,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无异于追究、感慨亡羊而不思补牢。听人言,道路交通的许多规章,缘自血的教训之后的“补牢”措施。此地有坑,插上一块引导牌;彼处危险,安上一盏警示灯。这些点点线线为大家标出了安全行车线。出版界的规章制度,不少也是这样产生的。因此,我在听取“检讨”之类的话时,若当事者无切实可行的补牢措施,是不会让其过关的。

  如前所述,事皆人为,故究事免不了要究人。究人比究事更不易,除其他种种原因外,特别因为纠人关系一个同志的政治生命、事业前途。我看过一些书,深感到历史上,因误、错、过,伤害的人实在太多了!当能对究人发表意见时,我告诫自己必须慎之又慎,并暗暗在心中立下了几条。

  一曰,以医为范,治病救人。良医实有令人钦佩之处,解人于痛苦之中,救人于危亡之间。即使平平医家,也不忘治病救人之本。吾尝因未能学医而遗憾。不过,工作多年以后感到,虽不能行医,却应以医德待人。莫说身负一官半职,即使平民之间,帮人、救人之意多多益善,伤人、害人之心半点不可。一人犯错,只要不是踩了红线、触犯刑律,就应当全力救治,立足于教育。帮助提高认识,用十分力气;组织处理,能轻的绝不重。我们常说,组织处理是帮助、教育的一种手段。我赞成这个说法,但前提是“处理得当”。若一副药下去,本来行走如常的人却瘫了,那何谈救治。

  有人说我对犯错的人“雷声大而雨点小”,我不大赞成。因此言有虚张声势、说得多做得少、华有过而实不及等意,而我是实心实意的。虽然“对人要宽厚”之说曾经受到非议,但对人厚道一点有什么不好!不过,若把严厉的批评比作“雷声”,把慎重的处理比喻为“雨点”,那的确有点大、小不等。特别是对于我这个嗓粗声洪的人来说,就更是如此了。

  二曰,事实求是,切莫苛求。古之君子其待人也“宽以约”。宽者,宽厚、宽容、宽大之意;约者,我想就是不苛求、不求全责备吧!我等虽不能自诩君子,但对人的是非不夸大、不缩小、不苛求于人,是必须做到的。为人本应如此,何况自己还是一个干部呢!几十年的人生经历告知,故意夸大是非、潜心整人者有,但为数不多。然而,是非为何常被夸大,多为“分析”所致也。某人违犯了出版工作的某项规定,如果分析说:这条规定早已公布,你现在还违反,岂不是明知故犯吗?这条规定是上级规定的,你岂不是故意对抗上级吗?若真是这样,错就大了。从理论上说,身为出版工作者,应熟知有关规定。但不能因此就断言凡是违反某一规定的都是故意的。公路交规是公开发布的,且凡司机都经考试合格。即使如此,也不能说每一个违犯交规的人都是故意的。或因前车挡住了视线,或因躲避行人,或因道路不熟,确有非故意犯规者。从事出版工作比开车复杂得多,恐怕更不能说凡出差错均为明知故犯。有的书出问题,往往是因总编辑、社长不负责任,没有认真审稿所致。不负责任,官僚主义当然是错,可与明知故犯有别。将应知而犯说成明知故犯,既不符合事实,也苛求于人。有些书出差错,是因当事者经验不足,知识不达而致。不足、不达固然应该提高,但要求一个人天文地理、上下千年、世事人情无不知晓,恐怕也太苛求了吧!至于对抗上级的推理,更有无限上纲之嫌。上纲的结果,必然夸大是非。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我的待人待物必须遵循的原则。

  三曰:慎把分寸,宁亏勿盈。对人的处理,错事不可夸大,错责亦应恰如其分,以使恶得其罪,过得其咎。不过,由于事物的复杂性,有些界限难以划分,分寸不易把握,常常使对人的责罚在稍轻、稍重两可之间,凡遇此类似情况,吾宁可先就轻者。撤职与降职难定,宁可取降职;记过与警告难分,宁可取警告;警告与教育可选,宁可选择教育,如此等等。责罚一人,关系重大。党培养一名干部实在不易,若我们责罚不当,则可能毁之一旦。一个干部,往往几十年风风雨雨,熬得一官半职。作为上级,一念不慎,则可毁了人家十年、二十年得“道行”。虽然不能以功抵过,但责过时不能无视其功。我们不是常说要历史地看人,不能只看一时一事吗?念人曾做过有益的事,责罚时就低不就高,也不失情理。吾体行责人“宁亏勿赢”得原则,还因我认为责之不足补责容易,而责之过分要纠正就实在太难了!

  四曰:设身处地,以己及人。平日里,将干群平等、上下一致,固然十分重要。但是上级对犯有过错的下级平等相待,实在更为要紧。你在上,它在下,本来就不对等。加之他犯错,你处理,你更是居高临下。这使得平等,可贵而不可缺。此处讲平等,除了不歧视、认真倾听对方意见等之外,最重要的是做一番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站在他人的位置上认真想想。此事有何主观、客观原因,若我去办会如何;此事与上下左右有何牵连,若我遇上会如何处理;把拟给他的处分放在彼情彼景中你的身上,你有何感受?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虽然此话曾受到非议,但在处理同志关系上是否应当如此,恐怕回答是一致的。

  另外,此处谈平等,还要过感情一关。对于有过错的同志,不能因好之而减轻责罚,亦不该因恶之而加重处分。不论亲疏,平等相待,我等应有这样的胸襟。

  以上种种,有同志替我概括为“严以待事,宽以待人”。其实,我真没有静心想过该如何概括,只是觉得待人待事,关系党的事业,涉及他人利害,显露自己的人格,不可不慎。

  当然,若严以待事成为夸大事实的借口,宽以待人变成姑息过错的理由,那就大失吾之本意了!

《小康》2005年第06期

 
编辑:田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5-06-19


2005年01月(《小康》)


2005年02月(《小康》)


2005年03月(《小康》)


2005年04月(《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