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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03月《小康》
  栏目:时政
行政诉讼的“鸡肋”命运

★文 /赵奕

  谁被告了?

  何生的这起诉讼是中国若干“民告官”案件中的一起。最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一组数字,自1990年10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行以来,13年内,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80多万件行政诉讼案件。

  从数量上看,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1990年以前,对行政部门的违法行为,老百姓除了上访还是上访。现在,每年10多万件的行政诉讼把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送上被告席,大量的行政诉讼背后是大量的政府违规、侵权和不作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介绍说,行政诉讼原来大量集中在公安和土地部门。如今已经扩大到城建、工商、卫生等各个部门,总体的情况是“几乎没有部门不被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广宇对记者说:“河北高院2002年受理行政诉讼3000多件,其中状告土地部门26.9%,公安部门14%,关于城建部门的诉讼上升很快,现在是5.4%。”

  中国城建行业呈现的异常火爆局面是数字激增的主要原因。各大城市都如同一个大工地,摩天大楼一座座的拔地而起。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强迫拆迁问题。

  最高法院关于城建的数字更为惊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07857件,同比上升6.18%。其中城建类行政案件增幅最大,共受理16418件,比去年上升31.77%。

  土地、公安、城建呈“三足鼎立”的态势,它们几乎撑起行政诉讼的半边天。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所长毛寿龙教授认为,这些部门之所以被告得多,原因在于他们是具体的执法部门,跟老百姓打交道的机会多。同时,这些部门涉及到的利益,往往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一旦老百姓被侵害,无法“忍忍就算了”,只能把政府部门告上法庭。

  2003年,面对城建部门的侵权行为还出现了大量的暴力抵抗的局面——南京拆迁自焚事件、安徽农民上京自焚事件等。这些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行政执法问题的严重性和行政诉讼的尴尬地位。毛寿龙说:“政府可以从开放商那里得到好处,却不能从老百姓那里得到好处,这是城建出问题的根本原因。”

 
编辑:相遇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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