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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小康》下旬刊
  栏目:封面故事
【封面故事】住有所居新策

★文 /郭煦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小康》·中国小康网记者 郭煦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这既是积极回应民生期待,也彰显着党和政府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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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TUCHONG

  “往日的工人村,硬像个大破窑。华中最大的棚户区,住得人发毛。我的好婆婆,您家莫急躁。国家出钱建高楼,把棚户区来改造。欢天喜地搬新居,鞭炮冲云霄!”在武汉市青山区,吴传发老人用湖北慢板唱出了老工业棚户区改造前后的沧桑巨变,也唱出了居住条件改善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49年的8.3平方米提高到2019年的39.8平方米,住房保障日益健全,在中国甚至世界住房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当前,随着我国住房保障立法加快推进,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在“房住不炒”的基调下,近些年来,国家对房地产金融监管的力度不放松,各地构建了包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在内的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住房保障体系,人们也更倾向于“租购并举”的理性住房消费观念,这些都在有效地推动着“住有所居”的实现。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这既是积极回应民生期待,也彰显着党和政府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坚定决心。

  与此同时,各地合理增加商品房供给,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丰富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的租赁住房、市场化的长租房以及政府的公租房在内的租赁住房,都是在强化住房的居住功能,让房屋回归“住”的本质,住房属性向消费和民生保障转变的脚步不断加快。

  8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十四五”期间,住建部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房住不炒”是铁律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让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是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保障。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住建部围绕着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重点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坚持“房住不炒”,不断地扎紧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度的笼子,特别是在防止“炒”的方面,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第二,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第三,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以及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新机制,开展常态化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这一表态意味着,‘房住不炒’是调控的根本遵循,而城市主体责任是落实调控的关键。”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说。

  对于此次发布会首次明确的“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联动机制,李宇嘉认为,旨在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具体来看,城市政府有自己的主体责任,市场相关主体如购房者、开发商、银行等,也有自己的主体责任。“由此可见,调控或将更具针对性,谁有问题给谁吃药。”

  据不完全统计,7月底至今,已有30余重点城市加码调控政策,发布次数超50次。从政策内容来看,有对“人”的限购、限贷、限售、制定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等方面;有对“钱”的严防,限制其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有对“房”的监管,如加强住房品质管理;也有对“地”的把控,如优化调整土拍规则等。

  倪虹称,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是精准的、有效的。下一步,将继续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成焦点

  中国已建成世界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为解决人口净流入大城市中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突出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正成为住房制度改革重点。

  202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伴随着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增加,大城市中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现实困难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关键。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人户分离人口近4.93亿人,其中流动人口近3.76亿人,10年间增长近70%,成为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由于工作年限比较短,收入相对比较少,新市民和青年人的购房和支付租金能力比较弱。相关调查显示,现在大城市中,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然而付得起租金的房子区位一般比较远,区位比较好的房子租金又比较贵。

  倪虹称,为解决大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符合上述群体职住和支付能力需求、低租金、小户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正成为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关键。

  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要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努力做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随后,“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被写入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住建部座谈会等多个中央高层会议和文件中,均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部署。

  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首次明确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即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三者为主体。

  倪虹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住建部和有关部门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13个城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并针对人口流入比较多的大城市,开展了发展共有产权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经过总结,形成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的材料。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这个《意见》。

  “这个《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了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市场化,重点是五项基础制度和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倪虹说。

  倪虹表示,解决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政策落实,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早日改善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居住条件”。

  截至目前,上海、广州先后发布城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成都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都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从“忧居”到“有居”再到“优居”

  在中国人的传统里,房子不仅是居住落脚的地方,也是生活的容器和心灵的港湾,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城镇住房实物分配、低租金使用的福利性住房制度。这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城镇人口快速增长,住房建设仅依靠国家财政投入,难以实现良性循环。当时在全国很多城市,住房短缺问题日益突出。

  在煎熬中等待福利分房,曾是几代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转机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解决住宅问题的路子能不能宽一些”,之后明确提出了住房商品化的构想。这一时期,部分城市陆续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探索,“提租补贴”“出售公房”“住房金融”等新鲜词儿,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也为之后的住房制度改革探了路。

  试点城市的探索为解决住房问题打开了一扇窗,但对于当时的大多数人来说,等待福利分房仍是一场看不见尽头的马拉松。为了缓解住房短缺问题,上海、武汉等城市出现了“鸳鸯楼”“解困房”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过渡住房。“现在觉得解困房的条件还是艰苦,但从那时候的居住标准来讲,能满足一般生活需要就已经很好了。”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虽然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但改革的初衷和主线仍是解决住房短缺问题,实现“住有所居”,这体现在历次的住房制度改革中。

  199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199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经济适用住房。

  从等房到买房,从蜗居到择居,一夜之间,住房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上世纪90年代的住房制度改革解开了束缚在房子上的绳索,人们逐步实现从“忧居”到“有居”的转变。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同时,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也逐步形成,财政、土地、金融和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不断完善。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再到共有产权房,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个个振奋人心的数据揭示了我国住房保障工作的历史性成就。

  1994年至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开工约7000万套。

  通过住房保障工作,约2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改善了住房条件,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数据显示,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与前一年相比,分别增加了0.8平方米、1.6平方米。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

  公租房“兜底”保障,成为社会的安全网、稳定器。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47万残疾人家庭享受公租房保障,还有累计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等配售型保障房建设,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拉动住房消费、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不断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及一系列有力的支持政策为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200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保障这项重大民生举措快步推进。为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补助、土地优先供应、信贷扶持、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大力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总的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建立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了财政、土地、金融和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场与政府并行,租与售并举

  王蒙徽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我国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他介绍,我国的城市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城市数量达687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1万平方公里。2019年,我国城镇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比重均接近90%。

  此外,乡村面貌发生巨变,历史性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以来,790万户、2568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同步支持1075万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群体改造危房;全国2341.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超过90%。

  下一步,住建部将加快完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王蒙徽指出,目前,城镇户籍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做到了应保尽保,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还是要解决人口净流入的重点城市,主要是大中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现在正在抓紧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是城市政府因地制宜而建,主要是帮助有一定经济实力、买不起房子的居民尽快改善居住条件。

  王蒙徽表示,目前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税、金融、土地配套政策。二是关于准入、使用、退出、运营管理机制。“十四五”期间,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已经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主旋律。其实,在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话就是“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有专家分析认为,“房住不炒”为买卖房屋和投资开发确定了方向,而“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则扩展了整个住房问题的范畴,由单个的行业问题扩展到了全体人民。从发布会传递的信息来看,住有所居,重点不在于买房,而在于买房与租房齐头并进;也不是让每个人都买得起房,而是让所有人都有房可住而且住得起。

  上述专家指出,更进一步来讲,这其实涉及到房地产市场中“政府与市场”两者的关系。“以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商品房是主流,房价涨跌更多由市场来决定。那么,如果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重点所在的话,中国房地产市场就可能会形成政府和市场并行、租售并举的新格局。”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1年11月下旬刊

 
编辑:风华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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