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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小康》上旬刊
  栏目:专家点评
专家点评:社会治理必须创新

★文 /贾征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清华大学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 专题研究员、副秘书长 贾征

  当前,我们所面临的新局面、新形势、新时代和新要求,都决定了社会治理体制必须要进行“创新”。可以预见,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进入转型期,社会治理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新风险势必不断出现、交织叠加,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任务将更加艰巨,社会治理的成效如何将直接决定着我国能否实现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基层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既有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新局面的要求,所以只能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结合国家的具体情况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创新需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社会治理创新要从精细化治理着手。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实现精细化治理的程度,对社会治理的内涵要对症下药,使各项治理的政策和措施更加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实现社会资源分配更加均衡与公平,聚焦精细化服务和凝聚民心。

  社会治理创新要从法治化创新进行完善。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手段,全面推进法治化是关系党执政兴国的根本性问题。只有全面创新实行法治化治理,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各项事务有法可依、正规秩序化运行。推进法治化创新治理,坚持用法制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将治理的程序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纳入法制的轨道。

  社会治理创新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导向创新。判断社会治理是否达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是否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政策和治理的出发点都要有利于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切让人民顺心、人民安心的治理结果才是创新的终点。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1年11月上旬刊

 
编辑:风华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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