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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小康》下旬刊
  栏目:封面故事
社会治理之“路”!社会治理创新要坚持因地制宜解难题

★文 /何立军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何立军

  站在新时代新征程新起点上,必须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化解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社会问题,才能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能力。

  社会治理如何做到因地制宜解难题?在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唯有脚踏实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注重实效,才能真正形成独特风格,继而成为一个个响当当的品牌。

  创新社会治理是新时代的新命题

  社会治理是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旨在规范和维持社会秩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进步的活动。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既是国家整个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构成,也为其他方面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和基础。社会治理有效,才能使社会有序运转、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为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的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社会治理形态也发生了深刻变革。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侧重“社会管控”到改革开放后主张“社会经营”,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前加强“社会管理”到此后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党和政府不断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及时调整施政方略,创新指导社会治理实践发展的理论体系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社会治理领域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挑战,诸如“城市病”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社会信用问题、社会心理问题、网络治理问题、农村“三留守”和“空心化”问题、利益分配问题、乡镇街道社区治理问题等,以及历史延续下来的治理方式方法不够科学有效的问题,党中央做出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在回顾总结过往改革发展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要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为全方位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从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勾画了新征程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总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意见》的出台,对于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和社会治理基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破解难题需紧密结合地方实际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的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取得显著进展。无论从宏观社会治理到微观社会治理,还是从各领域系统治理到城乡社区治理,都取得了诸多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探索符合时代特征、满足人民期盼、体现地方特色的社会治理新路子,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擦亮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敏捷治理、系统性治理的地方品牌,形成了一批可圈可点的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为我们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地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践支撑。在分析研究这些典型案例的过程中,“因地制宜解难题”这一共性特征尤为突出,令人印象深刻。

  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是中央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战略得以落地落实的关键,是经实践检验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经验。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人口结构、空间结构、文化传承等方方面面存在差异,每个地方社会治理面临的环境、条件、基础等各不相同,要解决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因此,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解决问题是关键、治理有效是根本。

  首先,要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当前,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同样适用于社会治理领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内在要求。各地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理应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始终,把工作重心落在基层。

  其次,要在党的领导下协同治理。党委政府要坚持做“主持者”“服务者”而非“仲裁者”,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联合各方共同做好社会治理这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大杂烩”。所谓“主持者”,即充当“元治理”角色,广泛激励发动社会力量一同参与社会治理。治理规则和治理体系需要同其他社会治理主体商讨,发挥社会力量、社会组织、企业、基层自治组织、人民群众的作用,各类主体各司其职,由党委政府来“主持”。所谓“服务者”,则是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在制度安排与治理实践中,把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归服务本位、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服务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所谓“大杂烩”,是因为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性突出,与党的群众工作、政府的行政工作密切关联,因此,要讲政治、讲原则更要讲策略、讲方法,要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情感问题。

  再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系统创新。从自身条件出发,找准优势,努力在抢抓机遇中育先机、在服务大局中开新局,在问题危机中突破探索生机,实事求是地创新社会治理实践。注重问题导向并追根溯源寻找症结,在创新中解决实际问题。一个地方的社会治理创新不是纸上空谈的创新,而是尊重规律、因地制宜、脚踏实地、主动出击、落到实处的创新;不是某一方面某一环节的创新,而是系统创新、整体创新;不是某一时的创新,而是兼顾现在和未来需求的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不是为某一方利益主体服务的创新,而是广泛发动全部群众、协调全部群众、服务全部群众、使全部群众受益、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创新。

  最后,要加强学习借鉴打造品牌。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在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做法基础上,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新路子、新模式。加强分类指导,突出示范带动。深挖自身优势,着力打造品牌。要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路径,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在制度上为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铺路护航。要坚持大局观和整体意识,在找准自身发展定位和路径的同时实现区域的统筹协调,实现齐头并进、稳定有序的创新发展。

  总之,站在新时代新征程新起点上,如何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化解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社会问题,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能力?如何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城乡群众踊跃参与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些时代命题、这些现实问题的解决,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品格、能力水平和治理智慧。对于任何一个地方来讲,没有一个万能的社会治理模式可以拿来就用,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在找准路、下好棋的基础上,砥砺奋进开新局、昂首迈步新征程。

  (作者系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秘书长、研究员)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1年10月下旬刊

 
编辑:风华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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