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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01月《小康》下旬刊
  栏目:封面故事
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城市治理

★文 /《小康》·中国小康网记者 尤蕾

  城市治理既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只有让政府、市场、市民三方的手形成合力,才能形成社会共治,让城市秩序更井然,让市民生活更美好。
  
  我国的城市治理现代化之路有着自身特质,西方国家的经验不能照搬照抄,但是它们有着数百年城市建设与治理的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治理经验也能带来启发。
  
  注重公民参与的亚洲城市
  充分调动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完善城市管理,很多国家在社会治理方面都在积极挖掘社会力量的潜力,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例如日本首都东京,在这方面就颇有经验。东京政府在城市运行环境管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都十分重视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在垃圾管理中,政府制定颁布了“促进循环型社会建设基本条例”,从源头上强化市民和各类社会组织的责任;在城市绿地及公共园林的维护上,政府建立了针对个人和机构的绿地维护志愿者注册系统,统一对有志于参加城市绿地维护志愿行动的个人和团体提供指导和管理,并推行统一的培训计划。
  此外,在管理体制上,东京一直在进行“扁平化”探索。东京自1979年以来开展了五次行政改革,改革的主要特点就是不断科学规划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总的趋势则是:机构设置扁平化,治理层级简约化,职能配置整合化。
  有一种说法是,新加坡城市治理的核心经验是科学处理好规划、建设和管理三者的关系。新加坡政府认为,规划统领城市发展的方向,是一个先决条件;建设决定城市质量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动态过程;管理决定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是一项综合手段。
  众所周知,新加坡城市治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经验,无疑是完全法制化管理,当然,这也是其城市治理呈现出的最大特点。新加坡建立了一整套严格、完备、具体、周密、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首先,新加坡政府在城市治理上进行了全面立法,使城市治理完全有法可依。其次,城市治理相关法律都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无论是法律规定的内容还是惩罚措施都非常详尽具体。此外,拥有一支严明公正的执法队伍以及社会各基层民众的监控网络也是违法必究的坚强保障。
  
  “小而美”的德国城市
  城市治理路径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很多国家都在城市治理的道路上探索着适合自己的道路。作为欧洲大国,德国35.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上生活着8000多万人口,是欧洲人口最为密集的国家之一,同时,德国还拥有柏林、法兰克福、慕尼黑、汉堡等全球知名的大都市,但到过这里的人们都会感到惊讶,这些城市为何几乎没有汽车排成长龙的“肠梗阻”,没有“垃圾围城”的困境?事实上,这与德国塑造现代化城市的管理理念有关。
  1973年,著名经济学家舒马赫出版了《小的是美好的》一书,他呼吁将一切回归到人本身,破除对大规模和增长数字的迷信,以小巧的工作单元、适中的资源取用和以“帮助人而非奴役人”为目的的中间技术,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德国的城市治理正是受到了“小而美”的启发,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德国人在治理城市中意识到,城市发展要以市民的需求为准绳,没有必要贪大贪多求全。于是,德国在城市规模与宜居程度上做了平衡。
  德国的中小城市,例如哥廷根、维腾贝格,生活的便捷程度不输大都市。在提供基本服务方面,水、电等基础设施遍布,几乎所有的一线品牌和全国连锁超市都能够在小城中被找到。产城融合方面,德国的大小城市之间连成了几条“造血”链条,柏林-勃兰登堡地区,大汉堡区、慕尼黑区、莱茵-鲁尔区、法兰克福及莱茵-美茵区,每一个链条在商业、文化、工业等方面相互融合,又各有特色,形成了一个个产业功能区。当然,将这些城市紧密连接起来的则是德国发达的交通网,而这也极大疏解了人口的集中程度。
  
  
《小康》201901期下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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