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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小康》下旬刊
  栏目:封面故事
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机制

★文 /高晓燕

  “蓝海” 随着存贷利差的不断缩小,小微企业贷款正日渐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的“蓝海”区。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必由之路。
  
  小微企业的发展水平与发展质量关系实体经济的兴旺,然而我国小微企业得到的融资支持却与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不相匹配。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政策层面的支持与引导,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由于征信系统不完善、担保体系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其发展依然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
  
  关键:供血不足+造血不足
  不可否认,小微企业的自身缺陷是其融资难的重要原因。相对于大中型企业,存在着公司治理不够完善、信息披露质量差、财务制度不够规范、经营理念落后、资本匮乏等问题。大多数小微企业缺乏资金使用计划与成本管理机制,易出现流动性资金不足、应收账款呆账、不必要的资产流失等;会计信息失真、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突出;缺少优质抵押资产,抵押品贬值速度快、变现能力差的现象广泛存在;生命周期较短,可持续经营能力不足,风险抵御能力差等制约因素明显。
  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
  首先是直接融资中的融资约束。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主要有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民间借贷、风险投资基金等。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其经营规模较小、信息不透明、质押物与抵押物不足、欠缺担保的信用条件,而无论是股票融资还是债券融资都具有门槛高、要求严的特征,小微企业远远达不到成为上市公司进行IPO融资或通过证券化债务融资的要求。即使可通过新三板融资,新三板市场存在的流动性不及预期、交易量不足等问题也制约着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投资基金(VC)则主要针对“高科技、高风险、高盈利”的技术型企业,一般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远不能满足私人权益资本投资的要求。民间借贷虽然手续简单、放贷快捷,对于具有“短小频急”(期限短、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融资特点的小微企业来说是重要的补充融资渠道。但民间借贷融资成本较高,一旦企业经营达不到预期就会引发企业严重的财务危机,对于经营状况不稳定的小微企业来说,该融资方式加剧了它的经营风险。
  其次是间接融资中的融资约束。企业的间接融资方式主要是指银行贷款。该渠道也是小微企业的首选,据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通过银行贷款实现融资的占63.0%,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等其它方式仅占7.4%。作为自负盈亏的金融机构,银行自然愿意选择经营规范、现金流稳定、信用风险小的大企业放贷,而不是处于弱势的小微企业。2018年3月末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为2.75%,比大中型企业高1.7%。并且多数小微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途径基本都是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但小微企业缺乏优质的抵押物,找到合适的担保企业也是难上加难,再加上银行机构难以明晰其发展状况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而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歧视明显,使其贷款申请获批的可能性减少或贷款额度降低。与此同时,我国银行贷款流程较为繁琐,小微企业贷款获批时间则相对更长、成本更高。一般情况下,企业获批商业银行的贷款需要3周以上,大部分小微企业还需要额外支付担保机构2%—5%的担保费率,可以看出小微企业面临严重的信贷约束。
  第三是内源融资中的融资约束。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资源与市场等进行生产经营获得利润并进行资本积累。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小微企业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其产生现金的能力有限,融资额度不大时可以顺利实行内源融资,但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自有资金并不能完全满足小微企业营运扩张的需求。
  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是解决小微企业“供血不足”和“造血不足”问题。
  
  出路:六措并举破难题
  结合当前国家的相关政策与创新发展理念,笔者认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可选择以下六个途径:
  一、厚植共享金融理念,创新融资模式。
  共享金融理念是在共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它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技术实现金融的互联,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性,是一种“去中介化”的模式,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凸显优势,其典型的表现形式是P2P网贷平台与互联网众筹。这种网络融资模式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具有成本低、贷款办理周期短、信息资源多的优势。网络融资平台的业务从贷款申请、资金匹配到发放都是在虚拟空间展开,减少了金融机构的网点维护、运营等成本,贷款审批快捷,并且网络融资平台的包容性强,符合资信条件的企业都可得到融资,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门槛,提供便利。要大力发展股权模式、捐赠模式与借贷模式的众筹融资方式,丰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通过技术手段使网络融资在客户许可的条件下为客户匹配最合适、利率最低的产品。
  二、培育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平台,扩大非信贷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必由之路。首先,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支持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其次,要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增信分散风险。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促进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三、加大货币、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首先,央行要大幅度增加对小微企业再贷款、再贴现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提供低资金成本的支持,并提供差异化监管,调动商业银行扶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其次,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工具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利用财政补贴、专项基金等手段在小微企业创立初期进行合理的补贴,弥补这些小微企业在规模方面的竞争劣势,弥补资金缺口。同时,要对小微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以持续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中央银行等五部门于近期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并加强对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的监管考核,同时随着存贷利差的不断缩小,小微企业贷款正日渐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的“蓝海”区。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积极建立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部门,适当缩短小微企业的贷款审批流程,扩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决策权和服务范围,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覆盖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不断创新特色产品,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主力军。
  五、积极发挥保险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作用。
  加快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创新保险资金支持小微企业方式,创新资金运用安排,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强精细化服务,细分行业类型、发展阶段,针对不同企业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类型的一揽子保险产品和一站式风险解决方案,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多元化的风险管理需求。
  六、构建新型信用评价体系,助力大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机制。
  搭建由政府牵头建立包括政府、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担保机构、第三方评级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等主体共同参与的小微企业信息平台和风险评估体系,主动审核评价小微企业资质,提取和整合小微企业信用水平的相关信息,从而解决其融资时面临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缩短贷款流程。同时大数据分析可对企业的信息进行判断,进而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增加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作者系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小康》2018年10期下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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