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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1月《小康》上旬刊
  栏目:宏观
处理好两大关系,实现乡村振兴

★文 /徐祥临

徐祥临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创新工程农村改革项目首席专家。
  
  
  坚持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体系,党组织就可以凭借土地、资金、技术、市场等综合资源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今后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发展过程中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
  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放在十九大报告的总体框架中去理解。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就要解决这个矛盾,关键是要补短板。
  短板在哪儿?主要表现在农业农村的发展滞后,当然也包括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来看,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速度比沿海地区慢一些,但这主要还是由中西部农业农村的发展滞后引起的,所以从解决主要矛盾的角度看,必须像中央强调的那样做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三农”工作队伍的培养
  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件事要靠人去干,靠“三农”工作队伍带领亿万农民建立现代化的农村,这样才能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打牢固。为了切实达到乡村振兴的目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求,“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显然,现有的庞大“三农”工作队伍与这样的要求相比,是有差距的。那么,如何培养造就这样一支队伍?如何让现有的“三农”工作队伍真正做到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从推动实际工作的角度看,身处高层的同志应侧重于懂,身处基层的同志应侧重于爱。只有高层真懂,基层真爱,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农村改革近四十年,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毋庸讳言,多年来在“三农”领域也积累了大量问题。比如,习近平同志担任总书记不久,就严肃地提出了对于农业发展来说性命攸关的重大问题:“谁来种地?”还有,农村集体经济空壳问题普遍存在、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严重弱化等,早就成为老生常谈。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审视“三农”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就不难认识到,习近平同志对今后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性贡献。面对最讲实际的中国农民做“三农”工作,偏离习近平“三农”思想而夸夸其谈是不行的。
  习近平的“三农”思想博大精深,涵盖了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全方位的建设领域,着眼于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着眼于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的短板。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上,习近平有两个重要思想尤其值得“三农”领域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深刻领会。其一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其二是农民与市场的关系。习近平同志处理这两大关系的科学论断,完整地阐述了新时代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要义,为加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制度根基。
  
  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2016年习近平同志视察小岗村时指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是处理好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关于如何处理这一关系,十九大报告延续了习近平的一贯思想,即“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习近平同志强调过,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们党在农村的最大政策。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三大要素:第一,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第二,集体的土地由农户承包经营;第三,集体为农户提供统一经营服务;亦称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一点是毛主席带领亿万农民创造的,第二点和第三点是邓小平带领亿万农民创造的,可以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党两代中央领导集体初心的有机融合。针对一些人主张恢复农村土地私有制,习近平同志严词指出: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要不断探索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土地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确保耕者有其田,亦即再弱小的农户,作为集体成员永远拥有承包本集体土地的权利,不会失去土地,更不会受到其他土地所有者的剥削。二是土地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利益和谐统一,亦即集体通过承包户“留足集体的”方式形成集体积累,为交纳承包费的劳动者提供统一经营服务。三是为农村实行民主管理奠定经济基础,即集体土地如何承包、承包费如何交纳以及如何使用等等,由集体成员民主协商共同决定。大量案例表明,凡是坚持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初心”的农村,都做到了土地集约经营,乡风文明,农民共同富裕。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后,这类农村集体反映的农户与国家、集体之间的三者关系可重新概括为,“接受国家的,留足集体的,生活美美的”。
  
  农民与市场的关系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劳永逸地消除了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大锅饭”弊端,从根本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但实事求是地说,面对竞争激烈的大市场,发包土地的集体为小农户提供的服务还是有限的。比如,农户如何快速准确地采用最新农业科学技术?如何确保购买的农业生产资料质优价廉?缺钱时如何得到贷款?遇到灾害如何获得保险支持?这些都是农民和市场的关系。
  习近平同志在攻读博士学位时就深入研究了中国农村市场化问题,在理论层面深刻认识到,中国“要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习近平同志发扬我党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理论变为指导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他在浙江省委书记任上,从瑞安市起步,具体推动指导了“三位(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一体”综合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建立。2014年,习近平在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时作出指示,要求供销合作社不忘初心,成为“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2015年为落实习近平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了11号文件;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各地“积极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纵观我国我党历史,早在延安时期,毛主席就初步构想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合作经济理念,习仲勋同志则是这一理念的最早的贯彻落实者;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又建立了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初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通俗来说,“三位一体”就是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类组织融合在一起,进一步增强为农民服务的流通、金融、科技三重功能。“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体系具有专业合作社不可比拟的制度优势,不仅具备专业合作社的全部功能,更能够为农户提供“从生产到生活、从摇篮到天堂”的全方位服务。其制度精髓在于,政府指导下的农民全员参与,合作社体系内所有购买、销售、金融、保险等经营性业务由农民主导,所有经营性利润按照贡献大小由农户共同分享,有效地弥补了“公司+农户”模式下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不均衡的制度缺陷。
  乡村振兴,必须依靠并加强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体系就不可能存在。同样,没有这两项制度,小农户处于一盘散沙状态,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就没有可靠的着力点。有了这两项制度设计,党组织就可以凭借土地、资金、技术、市场等综合资源带领农民共同致富。习近平同志既高瞻远瞩又脚踏实地确立了农村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是中国之幸,是亿万农民之幸。只要把习近平“三农”思想真正贯彻落实,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就一定能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
  
《小康》201801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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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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