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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小康▪财智》下旬刊
  栏目:封面故事
IP新时代下的创新力保护

★文 /《小康》记者 靳晶 吴洁

  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接受《小康》记者专访。
  
  在张志成看来,知识产权,特别是著作权,是文化、影视、游戏、出版等产业发展的根本。近年来,这些领域知识产权纠纷频频发生,一方面说明相关产业竞争激烈,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企业在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能力、加强战略管理
  
  近两年,随着互联网巨头对IP投资力度的加大,IP的价格水涨船高。在优质IP火热的背后映射出的是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
  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我们国家已经成为了知识产权的大国,面对产业发展日益多样化和国际化,如何来解决知识产权现阶段遇到的突出问题,又如何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实现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带着这些问题,《小康》杂志记者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进行了专访。
  《小康》:近一两年来,伴随着市场对IP的狂热追捧,文化、影视、游戏、出版等产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屡见不鲜,对于上述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您有什么建议?
  张志成:知识产权,特别是著作权,是文化、影视、游戏、出版等产业发展的根本。这些领域知识产权纠纷频频发生,一方面说明相关产业竞争激烈,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地把知识产权作为竞争工具,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企业在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能力、加强战略管理。
  一是相关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提升预警防范能力。要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管理投入,综合运用商标、专利、技术秘密、著作权以及技术手段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全行业要共同努力,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环境。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特别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积极作用,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与调解工作,共同推动形成尊重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健康行业文化;三是严格执法,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网络。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有力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小康》: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可否简要概述一下该意见的出台背景?该意见的出台,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何重要的指导意义?
  张志成:在新时期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一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必然要求;二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实现国际化发展的迫切需要;三是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降低企业创新创业的成本,释放和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二是要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全社会创新创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三是要更高水平创造运用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加快实现知识产权从大向强、从多向优的转变,从大到强的转变;四是要全方位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在海外的布局和风险防控,加强知识产权外交,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
  《小康》:中国“一带一路”共同倡议的大背景之下,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重视知识产权也成为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在中国企业自主创新、成功实现“走出去”的过程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张志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实现了创新发展。像华为、中兴、联想、海尔等企业已经成为具有很强知识产权实力的国际化企业,成功实现了以自主创新实现走出去发展的目标。
  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了我国企业的创新投入,有效促进企业竞争力提高。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也促进了我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创新网络,有效实现在开放中发展自己的目标。
  《小康》: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在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如何有效运用制度创新来鼓励初创型企业的创业创新,如何运用相关机制保护其创新成果?
  张志成:“互联网+”、“+互联网”、“双创”,都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不少新问题、新需求。
  为此,一是要坚持完善和发展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保护好初创型企业的创新成果。二是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现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集中、统一、高效、科学管理,实现知识产权在线登记、电子申请和无纸化审批,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可及性、便利性、有效性,降低初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成本。三是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为“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四是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等标准体系,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提高初创企业自身管理能力。
  《小康》:2016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首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提出,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您是如何看待“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
  张志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理念的提出,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基本保障作用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够严格,不能充分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需要,不能充分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要,不能充分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必须针对关键薄弱环节,加快形成强大合力,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关键是推动各方面形成合力。一是立法执法协调。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赋予必要的执法手段,不断加强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二是行政司法协力。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三是获权维权协同。提升知识产权质量,科学布局知识产权,实现“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高效益运用”,从源头上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保障的同时,有效解决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老大难问题。四是国际国内协作。推动在全球保护我国知识产权权益,对国外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同时,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还要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
  
  
  《小康》2016年11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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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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