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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小康▪财智》下旬刊
  栏目:特别策划
结束“三无”局面,P2P监管终于来了!

★文 /《小康·财智》记者 吴洁

  
  对于P2P网贷行业而言,此次《意见》出台最大的关键点之一是正式明确了P2P网贷企业和P2P网贷业务的合法地位。
  
  2015年,影响P2P行业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行业由此结束了近8年的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局面。
  
  近8年的“三无”局面
  自2007年拍拍贷成立到互联网金融成为国家重点战略,P2P网贷在各种新奇、质疑、狂热和恐惧的眼光,一步步走到现在。回顾整个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可以发现,截至2011年8月,银监会发布《关于人人贷(P2P)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的前四年里面,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给出任何法律上或政策上的说法,对P2P行业的发展给以规范。在法律监管空白时期,不仅仅是社会大众对该行业非议不断,行业内部对未来的发展也是踟蹰难前。而在此期间,投机分子利用监管上的空白和投资人的逐利心理,屡屡钻空子牟取暴利,更是极大地伤害了行业的健康成长。
  2013年,当整个互联网金融狂潮汹涌而来时,P2P网贷趁着浪潮迅速发展,新情况和旧问题不断出现,以银监会和央行为首的相关部门开始大力关注P2P行业的健康发展。面对一个处于成长阶段的行业,银监会和央行陆续给出诸如“两大底线”、“三条红线”、“四条底线”以及“五大原则”、“六大原则”、“十大原则”等等各种说法,对P2P网贷的发展给予了政策引导,但却未有任何正式法律法规出台,直至2015年。
  
  P2P地位合法化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第一个顶层设计监管方案。以该文件发布为起点,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从此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指导意见》强调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明确各类互联网金融细分行业的监管政策和规范化发展相关制度,当然包括P2P网贷。
  对于P2P网贷行业而言,此次《指导意见》出台最大的关键点之一是正式明确了P2P网贷企业和P2P网贷业务的合法地位。
  一方面,《指导意见》第八条明确指出P2P网络借贷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终止了之前各界对于P2P网贷是否处于法律边缘地带等话题的争议,可以说此次《指导意见》为P2P网贷企业的合法地位进行了正名。另一方面《指导意见》第八条明确提出了P2P网贷平台可以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表明了P2P网贷平台从事网贷信息中介服务业务的合法性。与此同时,当前P2P网贷行业蓬勃发展,监管缺口的初期阶段,《指导意见》的出台显然给予中国P2P网贷行业后续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它将进一步促进P2P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风险控制仍是重点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了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风险控制仍是重头戏。
  如何把控风险,指导意见里有两条规定值得关注。第一条是个体网络借贷机构(P2P平台)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第二条是从业机构(P2P平台)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
  简单来说,第一条规定是禁止P2P平台做资金池,第二条规定是必须由银行来进行第三方托管。这两条规定的核心目标是保证投资者资金专款专用,避免P2P平台挪用或恶意侵占。
  另外,据财新网报道,关于网络借贷业务的监管办法(下称《办法》)有望于年底出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据了解,《办法》将规定P2P行业实行负面清单制,不设注册金门槛,明确禁止参与股票市场配资和股权众筹等业务。在“负面清单”当中,包括P2P将不得进行自融自保;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向非实名用户推介项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这些均为业内默认的监管原则。同时,P2P也将不得销售理财、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更不得进行股票配资业务。这意味着有一些混业经营的P2P公司,将面临挑战。
  
  规范化将有利P2P行业
  如果悬在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行业的监管靴子落地后,劣质平台将被市场淘汰,而守法经营、利用技术创新提高民间资金利用效率的优质平台将迎来政策红利期,进入快速扩张阶段。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重点谈到“互联网+”精神,强调要利用互联网改造传统行业,金融业这个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产业无疑也在改造之列。从伴随电商崛起的第三方支付,到由创业公司主导的P2P网贷,都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的有效补充。
  这些创新业务问世后利用互联网渠道迅速扩张,以P2P网贷为例,网贷之家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国内运营的P2P平台数量增加至3769家,行业累计成交量达到1331.24亿元,贷款余额增至4005.43亿元,参与投资的人数有300多万人。
  在监管政策空窗期,因为无法可依,很多投机者钻了空子。监管政策出台后,劣质平台将失去生存土壤,而守法经营的P2P平台将无后顾之忧。在被最高监管部门认可、明确市场主体地位后,P2P网贷不再是踩着政策红线走的冒险行为,创业者和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得到更充分的保障。这无疑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闲散资金投向P2P网贷,优质P2P平台获益自然更多。
  可以说,《指导意见》的规定是劣质P2P平台的警钟,很多问题平台也将浮出水面。但对于优质平台而言,《指导意见》无疑是一个催化剂。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很多P2P平台已经开始自律,比如陆金所、宜人贷、玖富、有利网等规模领先的P2P平台,早已与大型银行达成第三方托管合作。为了让投资者放心投资,一部分P2P平台还主动增加注册资本,人人贷去年增资到1亿元,玖富增资到2亿元,开鑫贷也将增资到2亿元。这些大型P2P平台无疑会赢得更多投资者的青睐。
  在《指导意见》出台后,很多行业人士表达了对监管政策的支持,并认为P2P网贷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宜信公司董事长唐宁说,《指导意见》的出台既鼓励了金融创新,也划出了底线、指出了方向,对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都大有好处。
  铜掌柜董事长张焱亦向媒体表示,《指导意见》颁布意味着行业的新起点。在此之前,行业野蛮成长,业务规范性不够,出现了众多不良事件。现在互联网金融被纳入监管层视野是一种行业进步,是行业法治化、规范化的开始。
  可以预见,在政策监管靴子落地后,P2P网贷将迎来一轮大洗牌,一方面行业创业门槛将提高,大平台将坐拥先发优势。另一方面,劣质平台将被市场淘汰,优质平台在政策护航下将分享转型红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也会因为了解P2P网贷而选择这条新的投资理财渠道,沉淀下来的优质P2P平台将与投资者一起成为最终受益者。
  
  Tips
  P2P 8年历程
  2007年  登陆中国,在法律灰色地带求生存
  2009年  P2P行业发展缓慢,处于三不管地带
  2010年  政策开放民间资本,P2P行业开始受到追捧,
  央行开始调研P2P网贷,政策未定行业发展前途未卜
  2011年  银监会发布《关于人人贷(P2P)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
  2012年  上海发布首个P2P行业准入标准
  2013年  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课题组成立,P2P行业频频被调研
  央行划定两个底线,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发展普惠金融
  P2P网贷被列入六大风险领域,央行划定三条行业红线
  2014年  行业快速发展,银监会划定四条底线和四种监管方式
  公安部点名P2P成非法集资典型手法,央行提出监管五大原则
  8月—9月银监会从六大原则到十大原则相继发布
  2015年  银监会设立普惠金融部,融资上下限额引关注
  7月4日互联网金融成国家重点战略,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即将出台
  7月18日十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监管靴子即将落地
  
  
  《小康•财智》2015年第12期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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