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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小康▪财智》下旬刊
  栏目:理财
消费信托:信托新玩法

★文 /《小康·财智》记者 吴洁

  
  与传统的投融资概念集合资金信托完全不同,消费信托的目的不是资金增值,而是获得消费权益。
  
  “1元起售,8%的收益率”,是不是很有诱惑力?
  这是近日中信信托和百度合作推出的一款互联网消费信托打出的口号。随即引起一片关注,同时也将消费信托的概念再次给投资者做了普及。
  其实,自从去年中信信托发行了国内第一款消费信托后,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留意这一产品类型并开始积极部署,截至目前,已有中信信托、长安信托、北京信托、西藏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推出了跨界消费信托产品,涉及汽车、旅游、养老等。那么,对于此类消费信托,投资者以及专家有多大认可度?是“创新”还是“流星”?投资者有保障吗?
  
  产品五花八门
  说起消费信托,中信信托可算是先行者。2013年12月,业内首款消费信托产品“中信—消费信托嘉丽泽信托项目”推出,剑指医疗保养消费。这一产品分为H类和G类两种,期限均为5年。以H类产品为例,客户交付资金8.8万元,其中7.5万元为保证金,5年后到期全额返还,另外1.3万元作为会籍费一次性收取。可拥有14天五星级温德姆度假公寓居住权、4000元的健康消费卡、原价优先购房权等。
  在首单试水之后,中信信托乘势追击,于去年9月21日,携手百度金融、中影股份及德恒律所推出“百发有戏”,将电影《黄金时代》及其周边产品的消费权益纳入信托范围,消费者通过参与“百发有戏”平台的预售或团购获得电影票、影院卡、服务等消费权益。
  同年12月份,中信信托通过微信订阅公众号发布一系列消费信托产品,其中“9999元,带你18天游四国”吸引了众多互联网人群。消息发布当天,450份产品瞬间被“秒杀”。
  今年5月份,西藏信托推出一款名为“BMW X1”的信托方案,更是把消费信托推向了热点。根据该方案,投资人认购一款金额为150万元的3年期信托产品,可以免费获得一台市场价39.8万元的宝马X1 20i line轿车。信托产品3年期满后,除了拿回自己的150万元本金,投资人有两个选择:一是继续使用车辆;二是由万宝行(中国)融资租赁公司以15万元回购车辆。
  而中信最新与百度合作推出的“1元起售、8%的收益率”的产品即商户在众筹平台提供各种商品,用户通过购买消费券的方式,获得该商品提货权。在一年期内,用户可以通过手中的消费券提货消费,即可享受正品商品的会员价,如果期间用户不提货、未消费,那么未消费部分可获得7%至8%的占款补偿。据了解,第一期上线的产品包括英国国宝级舞台剧《战马》、圣元乳业、科尔沁牛肉、体育之窗公司、星美集团等。
  此外,记者了解到,经过短短两年发展,目前市场上消费信托已涵盖医疗养生、酒店住宿、海岛旅游、影视娱乐、珠宝钻石、手机家电等领域,可谓五花八门。
  
  获取消费增值而不是资金回报
  即便之前毫无概念,相信投资者看完上述这些信托方案后,对消费信托的模式应该已经有所了解。消费信托原本是信托公司一个摸石头过河的“试水”项目,如今变成了一个系列化运作的产品集合,作为一个创新产品,其与人们传统认知中的理财信托有很大区别。
  “最为重要的区别就是,消费信托最终获取的不是资金回报,而是消费权益的增值。”中信信托创新一部副总经理陈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业界的定义,消费信托,简单来讲就是“理财+消费”,是为消费而进行的投资理财,也是一种具备了金融属性与产业属性的消费产品。消费信托属于单一事务管理类信托,是通过认购信托产品,在有保障的前提下,获取高性价比且优质的消费权益,与传统的投融资概念集合资金信托完全不同,其目的不是资金增值,而是获得消费权益。
  以西藏信托上述项目为例,如果以年化9%的收益率来计算,投入150万1年可以拿到13.5万元,不算复利,3年下来也有40.5万元。与39.8万元宝马车价值相当。而投资者如果购买了上述消费信托相当于以消费的形式提前支取了这部分收益。如果是选择15万回购方案的投资者,相当于用40.5万-15万=25.5万买了宝马3年的使用权。
  既然最终获得的不是资金回报,那么,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就不是获取多少收益,在观念上需要有所转变。“与投融资信托不同,消费信托是从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适合于有特定消费需求的客户,不能简单把其当成理财产品,并不单纯看收益。选择这类产品更多地要关注自己的消费需求,按需选购。”格上理财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庆展如此表示。
  据了解,在信托公司对于消费信托的设计中,也是从消费需求出发,通过发行信托产品,让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的同时获得消费权益,直接连接投资者和提供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产业方,从而将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和消费需求整合起来,达到实现消费权益增值的目的。
  
  风险小不代表无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信托的交易结构、模式都比较超前,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对于投资者而言主要还是看自己是不是需要消费信托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且,消费信托的产品效果目前还较难评估。
  据了解,购买消费信托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线上渠道为信托公司消费信托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线下为信托公司以及合作产业方的销售渠道。
  “消费信托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基于人员以及产业方的遴选等方面的考虑,现在消费信托产品推出的周期还比较长,一般在两三周左右会有一款新品推出。”陈仲说,有的消费信托产品不限数量,而有的则有发售份数限制。“这主要是由产业方能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来决定。”
  “另外,相对于传统信托,消费信托风险要小很多,但是,却不是没有风险。”陈仲表示,其风险是基于消费信托项目的消费权益能否实现,在消费权益实现时,是否达到了预期的质量。这就需要在考察消费信托项目时,不仅要关注项目本身的各项保障条款,也要关注相关信托公司以及服务或产品提供方的实力和口碑等。
  
  投资提醒
  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此类消费信托产品时,除了比较价格之外,也需要注意细节,限定性条款往往也是衡量性价比高低的重要一环。
  首先,投资者要注意限制条款。目前不少消费信托都有一定投资期限,并交纳一定保证金。业内人士评论认为,这就类似一种“会员卡”,对如何消费、消费时间等都会有一定限制。就跟参与“团购”有限制一样,投资者一定要看清楚条款,而且往往在一定期限内未能消费完毕,则不退会籍费。
  第二,投资者还需要注意一个渠道问题。业内人士表示,消费信托是一种全新提法,和传统信托产品性质完全不一样,而这类信托产品的产销紧密依靠互联网。随着消费信托的逐步发展壮大,投资者可以寻找更为便利的渠道,这也是关键问题。此外,曹庆展表示,相对来说,消费信托以信托公司为发起主体,多采用财产权信托或者事务管理信托模式,较团购及众筹更加规范化,风险偏低。
  不过,企业危机管理和投融资咨询专家况杰表示,投资者对消费信托的态度,应该还是像对余额宝那样的态度,消费信托只能说是作为理财产品的一个补充。
  
  
  《小康•财智》201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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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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