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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9月《小康▪财智》下旬刊
  栏目:调查
小康调查:广东河源紫金县小水电利益之争

★文 /范颖华

  在河源市紫金县南岭镇彩头村“西媚水电站”未批先建,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强制征地、补偿不到位、破坏生态等问题的背后,由于在建设中漠视老百姓利益,老百姓或者不知情,或者被隐瞒,使得小水电利益引发的群体矛盾问题日益突出。

 中国小康网独家报道

  因为建水电站征用土地之争,整整12年来,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南岭镇彩头村几十户村民旷日持久地“维权”。然而此事至今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2012年,就河源市紫金县南岭镇彩头村“西媚水电站”未批先建,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强制征地、补偿不到位、破坏生态等问题被媒体曝光以后,并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当时,广东省河源市市长彭建文对媒体报道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专门指定紫金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小杰负责处理。然而,两年间,此事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两年之后,2014年7月,记者前往南岭镇彩头村进行采访调查发现,南岭镇事件远非个案,在整个广东河源紫金县,小水电利益引发的群体矛盾问题日益突出,欲盖弥彰。

 “消失”的村民签字协议

  从紫金县南岭镇彩头村一路向东1.5公里,沿着满是杂草和石子的山路,记者来到了西媚水电站,这一池看似清亮、波平如镜的湖水之下,却是十余年间彩头村几十户村民与当地水电站一方,长期难以调和的利益之争。
  2014年7月30日,南岭镇政府的“维稳中心办公室”异常忙碌。彩头村村民代表再次来到南岭镇政府协商有关西媚水电站占地补偿一事,但依旧是协商未果。
  “如果不是当初建站时强制性占地,也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绝不会像现在这样陷入僵局。”彩头村村民袁绍南表示很愤怒,但也很无奈。
  2002年12月,袁绍南突然听说村里有人要建水电站,且占用的是他所在生产队的地。当时的袁绍南是彩头村永兴队的生产队长,这一消息让他始料不及,作为小队长,在镇政府决定征地之前,从未有人找他谈话。当袁绍南赶到现场时,南岭镇政府的领导已经动用派出所的民警与前来阻止施工的村民闹成了一团。
  据袁绍南回忆,当时的施工场面混乱不堪,一边是镇政府带领的已经在施工的水电站方,别一边是不同意占用自己耕地、情绪难以控制的村民。“谁敢阻拦施工就抓谁。”袁绍南告诉记者,在全副武装的派出所警力面前,村民不敢再上前阻拦,当时村民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也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2002年村里建水电站时,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更是没有村民的签字认可协议。”对于众多村民的这一说法,南岭镇政府相关领导均持否定态度。
  “西媚水电站占地完全属于合法占地,无半点违规,也并非存在强制性征地。”南岭镇镇长钟宇雄在接受采访告诉记者。
  南岭镇党委书记黄甘粦肯定了镇长钟宇雄的说法。“建水电站占用的16亩耕地,当时在家的村民,经过了本人签字,不在家的,则找近亲属代签。”
  据紫金县人民政府回复河源市政府督查组有关西媚水电站矛盾纠纷情况汇报文件显示:镇政府在与投资方签合同的同时,与彩头村委会签订了租用土地协议,随后,彩头村委会当时也召开了全体村干部、村社长会议,对此事进行了讨论表决并同意。
  但令人不解的是,在随后记者的采访中,当年彩头村的三个生产队队长(袁海祥、袁绍南、袁立供)均表示在建站初期未召开村委大会,且未在征地协议上签字。
  南岭镇党委书记黄甘粦告诉记者,村民的签字协议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保存在彩头村村委会,但镇政府领导口中的“协议”,在彩头村村委会并未找到。村委会书记袁素荣及副书记袁彩村表示,村委会档案库里并没有西媚水电站与村民的签字协议。

  记者随后再次拨打了南岭镇党委书记黄甘粦的电话,说明在彩头村村委会并未找到其所说的协议。黄称,“那可能协议在水电站一方,我再去问问”。截至记者发稿,黄甘粦就此事再没有任何回复。

 
编辑:容与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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