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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3月《小康》
  栏目:特别报道
王春光:城市需要开大门,社会才能有融入

★文 /《小康》记者 罗屿

王春光
  
  
  要让农民工融入城市,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发展权,就需对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等进行总体设计综合改革
  
  作为国内率先关注、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春光,于2001年率先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和城市融入问题。在他看来,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其在流入城市社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但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社会融入至今仍不理想。
  
  “半城市化”是一种潜藏危险的社会状态
  《小康》:类似东莞这样的新兴城市,户籍、住房等核心环节的准入“卡”在众多青年男女头上,这是否也成为催生一些城市性问题的原因?
  王春光:在目前二元户籍制度下,如果说农民工进城之后,就业可以有相对改变,可他们的生活仍存在不稳定性,比如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夫妻分居等问题的存在。很多已婚人群,进城之后也不可避免地处于单身状态。
  另外,由于进城农民工难以获得与城镇市民平等的就业、居住权利,分享教育、医疗、社保、公共服务或福利的权利,以及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即他们一只脚跨进了城市,而另一只脚还在城外,并未真正融入到城市社会中。这种身份的不确定、地位的不确定、居住的不确定,我把它叫做“半城市化”,而这种“半城市化”会直接影响农民工的行为,比如在性方面——当地社会对他不负责任,他也可以不对社会负责,只为自己而活。既然大家的未来都没有确定性,但情感生理却有需要,如果谈得来,不如在一起互相有个支撑,加之现在人们的性观念较之从前更为开放,而农民工进入城市后,也从熟人社会迈进陌生社会,对其而言,舆论方面的约束也会减少,因此也就有了同居、临时夫妻等现象。
  总体而言,正是社会变迁、城市化、改革的滞后等原因,导致一些问题的存在。
  《小康》:在您看来,“半城市化”有哪些特点?
  王春光:农民工不能与当地市民享有同等市民权,其子女不能顺利进入当地公办学校学习,也享受不到当地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社会福利;虽然政策上他们可以加入社会保障,但由于这种保障力度小,既不能为他们提供稳定的生活基础,也不能根据其需要实现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导致其加入意愿不强;农民工就业状况很不稳定,等等。
  《小康》:“半城市化”根源是什么?如何消除“半城市化”?
  王春光:对农民工社会政策进行系统的、整体性的改革和创新,是更好地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消除其“半城市化”状态的迫切要求。假如让目前在东莞的流动人口真正变成东莞人,他或许还会犹豫,他会考虑进入东莞,能得到多少?他在家乡的利益,土地、房子会不会失去。全国也应有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如果全国一盘棋,人口的流动会有理性的一面,人们也会选择,在流入地生活成本怎样、就业成本怎样,和家乡的联系怎样。
  如果从国家层面进行调整,可以把公共服务进行重新配置,不要把好的优质资源都放在北、上、广,而可以往中西部、中小城市更好地倾斜。把教育资源、卫生资源、社会保障资源重新进行平衡。另外还要按市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政府要削弱在这方面的影响。概括而言,要让农民工融入城市,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权,就要改善对农民工的政策环境,就必须对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等进行总体设计,综合改革。当前我国社会政策改革滞后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工城市化的能力,加大了其融入城市的难度。长此以往,将进一步强化农民工作为城市社会边缘化亚群体的弱势地位,使其“半城市化”状态长期化、结构化,这是一种不合理甚至潜藏危险的社会状态。
  《小康》:不合理甚至潜藏危险,具体是指?
  王春光:多年来,中国的社会政策并非没有改善,但却不足以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提供最基本的公平机会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化的能力。当生活不稳定,享受的公共服务与城市市民不一致,没有获得相对稳定的就业权利和保障,不能享受基本的就业福利时,他们会对社会有很大的抱怨,对政府不信任。
  另外,假如不能享受公平的教育,农民工的孩子便无法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这就会产生代际的固化,第一代是农民工,第二代还是农民工,乃至第三代、第四代……就像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所讲,社会要断裂,阶层要断裂,穷人永远是穷人,这是一种社会的畸形。而这个趋势却在形成。这非常可怕。
  
  “碎片化” 政策改革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小康》:您在东莞调研时,觉得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生活有哪些诉求?
  王春光:在选择工作时,他们会关注收入如何,工作是否轻松,企业提供的住宿等条件怎样。另外,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相对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以及普法知识让他们的权利意识正在提高。很多地方出现一股势力——有组织地帮农民工讨要工资,他们属盈利性质,也都是外来人口。当然,也有老乡组织起来,但凡有人遇到工资问题,全部老乡会到其所在工厂帮助讨要。还有一种情况,遇到工资等问题,新生代农民工会向政府要,上访静坐这些手段都在用。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工人阶层的意识在增长。
  《小康》:基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诉求,您认为当具备哪些条件时,他们才能更好地融入城市?
  王春光:从职业角度而言,他们需要相对稳定的工作,且这个工作有前途,比如将来会有职务、技术的提升,也会有收入的提升。
  在居住方面,他们需要“安居”。但没有住房公积金、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等政策,凭目前他们的收入水平,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在城市购买住房,而且也没有能力去租住像样的房子。对于城市的低收入者来说,他们的收入水平也跟农民工一样,但是他们却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政策和房屋补贴福利等,而农民工却没有这样的待遇和权利。如果农民工能享受到这样的政策,他们即使收入低一些,也可以在城市稳定地生活下去,至少可以“安居”。
  另外,新生代农民工囿于身份限制,不能完全成为市民,无法享有各种市民的基本权利。不能参与社区选举,不能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农民工就不认为自己是本地人。
  《小康》:您曾提及“碎片化”政策改革不能彻底解决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所谓“碎片化”是指?
  王春光:“碎片化”,指农民工社会政策存在不系统、不配套、不彻底等问题。首先,单项的社会政策改革力度不够,不能给农民工带来明显实惠;另外,各项社会政策改革缺乏配套性和衔接性,且社会政策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和衔接机制。
  比如,享受社会保障权利的水平是农民工在城市社会融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区县为单位,具有“碎片化”特点,虽然有部分农民工加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制,但是由于这种“碎片化”特点以及他们的户籍问题,具有很强流动性的农民工不能有效地在区域间、城乡间平等地享受社会保障。
  再如教育问题,地方政府是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者,当外来人口的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就意味着增大它们的教育负担,却不能彰显它们的政绩。
  《小康》:在您看来,国外在解决城市化难题时,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王春光:像日本、韩国,它们的城市化就做得很好。它们的子女教育平等化,解决的是代际上的流动问题;而就业的稳定化,解决的是生活收入和居住条件。
  它们在法律制度层面,把责权利分清。我们也需构建这样一个责权利明确的体制。
  
  
  (链接)
  日本如何解决社会融入
  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也有农民大规模流入城市。由于户籍制度迁徙自由,农民来到某个城市,一个月内到行政部门办理登录手续,即成为当地市民,所以日本没有“农民工”这一称谓。为照顾低收入人群,日本政府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每年都建大量的公营住宅,让穷人租住,房租很便宜。收入增长到一定程度,生活改善之后,按规定必须从公营住宅里搬出去。工作十几年的日本人都可以交首付贷款买房,日本的贷款利率很低,所以日本人买房并不感到是在为银行打工。
  
  
《小康》2014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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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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