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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小康》
  栏目:卷首语
卷首语:通往法治中国的开始

★文 /《小康》编辑部

  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成为八月份最受关注的社会话题,也成了一堂极好的普法课。
  公开、公平、公正,这样的理念,在法治社会更需要得到落实和践行。此次薄熙来案件审理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开先河,不仅公开审理,更用官方微博全程发布庭审实录,虽遇敏感问题亦不回避,其透明、公开程度超出以往任何类似案件。
  在新一届中央领导层承诺“以法治国”后,这的确是一个鲜明的信号和良好的开端。
  古语有云“刑不上大夫”,但现在人们更关注的是“刑如何上大夫”。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制度无论对位高权重者,还是对平民老百姓,都一样重要。
  从薄案庭审记录公开之后的社会舆论反应看,民众对于这次审判有着强烈的正面观感。公众并没有因为薄在法庭上的强势辩解而同情他,反而因为他在一些关键细节的“不清楚”“不记得”而对整个事件有了更为客观的认识。此案暴露出的高级官员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模糊和自以为是,则说明行政官员的法治意识仍亟须提高,而薄熙来案正是最好的教材。
  在庭审过程中,诉辩双方都显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不以政治化的术语来互相攻击,而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用逻辑说话。证人与被告人的互相质证,也全程公开透明,审判长只在双方脱离主题时给予适时提醒。如果说这就是法治的进步,相信不会有人有疑问。事实上,庭审完全可以更进一步到电视直播,无论对官员、商人、普通民众,都会是一个极好的普法教育。
  在重庆掀起“唱红打黑”风暴之时,时为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为人诟病最多的正是在“打黑风暴”中纵容公安部门肆意侵犯人权,滥用法治,致多人被非正常审判。此刻系狱的薄熙来,被检察部门提请公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宗罪,其程序正义首先非常完整。薄熙来不仅得以正装出席庭审,而且其辩护律师、家人亦都全程见证审判过程。曾参与李庄案辩护的律师陈有西就认为,审判、公诉、辩护、被告、证人、各方审判参与人,表现都相当到位而符合法律理性。说明中国的依法治国的基本规则,已经形成。
  这一次的审判,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展开,无论从程序正义、审判过程,乃至于法治理念方面,都产生了一个良好的示范效应。诚如济南中院在开庭前引用过的一句法律格言所述:“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这只是一个开始,将薄熙来案件置于公开的网络之上,所带来的蝴蝶效应将发散到中国的每一个角落。要让公平正义像阳光一样普照大地,就要把法治中国四个大字刻在每个人心中。只有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这个国家和他的人民才能找到通往幸福的康庄大道。
  
 

《小康》2013年第09期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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