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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小康》
  栏目:乡村
安徽繁昌:“家庭农场”在路上

★文 /温晓薇

  不盲目推动超大规模经营;通过虚拟确权来突破既有土地制度障碍;土地流转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进行强制流转;设立家庭农场准入制度,强调限制工商资本进入——稳步前进,是繁昌县“家庭农场”探索之路上的独有风格
  
  新事物 家庭农场是个新事物,农场的耕作也试用了新机器,图为繁昌县的技术人员在给当地农民讲授农机操作。
  
  5月下旬的一个下午,天空飘着零星小雨。刘林把麦子收完,开始筹划下一季的水稻播种计划。
  刘林是一名“80后”,家住安徽省繁昌县平铺村。今年3月,33岁的他成了当地第一个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主。
  刘林和村委会签了404.45亩土地转包合同,还参加了繁昌县在平铺镇举办的首期职业农民培训,成了一名持证上岗的农民。
  在当地,家庭农场最近很流行。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到5月底,当地注册家庭农场的户数已超过一百家。
  但繁昌县农业委员会农村经济管理科科长高平认为,“速度得缓一缓,准入门槛也要提一提”。
  稳步前进是繁昌县农业探索的风格。
  
  土地流转和经营需“适度规模”
  繁昌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是传统工业县,人均GDP及财政收入均在安徽全省56个县中位列前三甲。但平铺镇却是个“穷乡镇”,经济实力与周边乡镇差距甚大。
  平铺镇党委书记黄万勇说,由于自然条件适合耕种,平铺曾是“芜湖市的粮仓”。但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当地农村青壮年成规模外出打工、越来越多土地被撂荒,平铺镇“粮仓”的功能遭到重大削弱。
  2005年,该镇作为繁昌县唯一一个纯农业镇获得了一个国家级农业项目——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这开启了平铺的土地整治工作。
  2007年,该镇又获得一个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完工后,共整理出耕地面积12000亩。
  但万亩良田平整出来了,有谁愿意种?在繁昌县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陶胜看来,土地流转初期“找人包地”是个难题。
  最后,当地政府盯上当地的龙头企业和有经济实力的“能人”。
  2008年,平铺镇宏庆米业老板曹仁宏签下2244.03亩土地转包合同。经营粮油公司的谷献武和做农机生意的许小宝也分别转包了1100亩和1061亩地。
  但大户经营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
  两年过后,这批大户开始自然解体。曹仁宏的2244亩土地再次转给6个人。谷献武转包的1100亩地也部分转给了另3户。
  原因很简单,“那么多地,管不过来。”陶胜说。
  曹仁宏认为,一对夫妻,管100-200亩比较合适。高平也持同样看法,“低于100亩,家庭农场实现不了规模效应,生产经营者的收入还不如打工,因此不具吸引力;经营规模过大,家庭农场的经营者管不过来,效率上不去,还存在巨大风险。”
  最终,经多方调研,繁昌县得出结论,土地流转和经营需要“适度规模”,具体标准为,以一对夫妻为主要劳动力,满负荷劳作,经营规模控制在100-200亩范围内最为合适。
  
  虚拟确权
  据平铺镇的调研报告,截至2012年5月,平铺镇流转土地面积达1.9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0%,规模经营遍及全镇13个行政村。
  当地将土地流转模式总结成四句话:三权分离、虚拟地块、两次流转、合理收益。
  三权分离,是指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村民,而家庭农场经营者可通过缴纳一定租金取得土地的经营权。
  流转首先需要“确权”,但“确权不确位置”。繁昌县农委农村经济管理科前任科长韩家晶介绍,当地对各村民组所有的地块进行划分,并勘界、确权、发证到组。对治理后的土地所有权,只确权到村民组,同时以原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将农户在项目区内的实际承包面积,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面积,但不确定地块具体位置。
  有关农户的承包权,韩家晶说:“确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的农户可以拿到《繁昌县平铺镇xx村国家土地治理项目区耕地权益证明书》,作为土地流转后的收益凭据。”
  韩家晶说,土地的权属明确后,土地项目区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通过“一上一下”的方式进行两次流转。“一上”,即农户统一书面委托授权村集体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一下”,即需要耕种土地的农户可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其耕种面积可多于或少于原承包面积。农户要求耕种以外的剩余土地,由村集体集中对外流转。
  高平和黄万勇都向《小康》记者强调,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前提是尊重农民意愿。这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农民如果不愿意将其土地流转出去,村集体将优先划出一块耕地供其耕种。
  尊重农民意愿的另一方面则涉及土地流转的租金和租期。
  “租金少了,损害了农户的利益,不利于农户将土地转让出来;租金高了,土地受让方很可能经营不下去。”繁昌县农委党委副书记杨春反复强调。
  为平衡二者之间的利益,当地尝试了一种“协商租金”的方式。每年11月1日,各村委会负责人、村民代表、土地流转受让方聚在一起开会,共同商量、确定下一年度土地流转租金。
  这几年,当地土地流转的价格都确定为每亩400斤籼稻,并按当时市场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于第二年1月10日前事先付给农户。
  租期问题也类似。“租期太短,家庭农场主的经营稳定性差,很难对土地的生产条件进行投资,容易形成对土地的掠夺性开发;租期太长,不确定性又太大,如果这些农场主中途出了变故,政府和农户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平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经济管理站站长陈友军说。
  经过几年探索,农户、家庭农场主和村委会达成共识,认为租金保持5-10年最合适。
  平铺镇党委书记黄万勇甚至将这里的实践与小岗村的改革做类比。他说:“如果我们的探索(土地虚拟确权,引导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发展)做成了,那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但万一做不成,我们这些人脱了一层皮也解决不了。”
  
  政府推手
  与刘林的经历相似,陈恩林也放弃在外打工的日子回来种地,他说,在当地,像他们这样的青年农民越来越多。
  背后推手,是当地政府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2009年芜湖市政府一号文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予以规范和支持。2009年4月15日,繁昌县政府第29号文件与市政府一号文件呼应,对该县的扶持政策予以细化,包括对转包土地的经营者,按租金价格高低予以每亩50至80元不等的直接奖励。
  高平介绍说,除了直接对包地经营者发放补贴外,该县还对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者或村委会给予每亩20元的一次性工作补贴。
  县政府另外一项补贴则是针对农业风险防范。繁昌县财政对农民缴纳的农业保险补贴80%,即一亩农田投保20元,农民自己掏3.96元,剩下的由县财政埋单。陶胜说,平铺镇农户的农业保险投保率达100%,很多农民要求加倍投保。
  “政府补贴固然很好,但对政府财政的压力较大,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做到,”刘林说,“其实,只要把公共服务做好了,我们能靠自己的能力赚到钱。”
  高平说,县政府也一直在探索如何在产前、产中、产后为家庭农场主做好服务。而服务的第一步,就是把好“入门”关。
  首先是农民的职业化问题。繁昌县农业部门于去年5月,在平铺镇现代农业示范区举办了首期“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根据规定,只有通过一定理论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农民”技能资格的人,才有资格参加平铺当地土地流转的竞标。
  除了人才培训外,繁昌县农业委员会还加紧制定家庭农场发展的规范和准入标准,规定家庭农场经营者除了必须取得“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经营需要达到一定规模以外,还必须拥有当地农村户籍。
  在走访过程中,《小康》记者发现,资金临时性短缺,是很多转包土地的家庭农场主都会遇到的问题。
  华中科技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生夏柱智指出,在农村这一熟人社会中,很多农场主会通过向农资提供商赊账的方式,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而赊账的利息往往比银行利息高出许多。
  为防范潜在的资金问题,繁昌开始尝试小额贴息贷款和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抵押贷款等方面的试点工作。
  高平介绍说,小额贴息贷款主要面对适度规模经营的繁昌县种植养殖农户。由县财政部门对邮政储蓄银行发放的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小额贷款给予利息补贴,贴息资金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年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
  此外, 2011年开始,繁昌县开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这项试点主要针对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不含私下自行流转者),以土地流转效益凭证为依据,并由村委会提供抵押贷款担保。
  
  硬币的正反面
  繁昌的改革引起了三农学者的关注,华中科技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贺雪峰便多次带领团队在该地驻村调查。
  学者认为,不盲目推动超大规模的经营;通过虚拟确权来突破既有土地制度的障碍;土地流转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进行强制流转。同时开始设立家庭农场的准入制度,强调限制工商资本进入——当地的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对大部分外出打工的农民和丧失劳动力的老年人来说,土地流转是件好事。但少部分留在家中种地的中年农户和一些依然能耕种的老年人则多了一重困扰。
  龙岗村的汪道保父子一直不曾外出打工。此前,他们依靠租种亲戚和朋友的田地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在土地大规模流转前,这些田地的租金很少甚至没有。现在,他们租种同村农户的田,付的田租与官方指导价一样,这无疑增加了生产成本。
  在贺雪峰看来,当前中国农村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庭再生产模式将长期存在。因此,在推动土地大规模流转时应给予这部分群体生存生活更大的弹性空间。
  此外,规模化生产大量推行后,当地政府和农场主还需面对另一些问题。
  “卖粮难”就是一例。陈友军指出,千家万户小规模耕种的时候,哪怕粮食不好卖,但也能通过自然晾晒等方式将粮食烘干、储存,待机而粜。现在规模生产了,短时间内,一户就需要收割万吨级的粮食,而他们又没有烘干设备,因此,粮食必须一收获就卖掉,否则就会坏掉。因此,他们在粮食收购市场就失去了议价的筹码。
  “除了少部分人把粮食拉到外地去卖,大多数人只能把粮食卖给当地的四家粮食加工厂。”陈友军说,与邻县南陵县相比,这里的粮食价格往往比较低。
  这个问题,高平也很头疼,他表示,县农委也正着手研究对策,如扶持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参与粮食收购环节等。
  对陈恩林来说,头痛的问题除了卖粮,还有一个就是农忙时节“找工难”。他说,遇到“双抢”,“没人,农机具再多也没用”。
  2010年6月,因为下雨和人手不足的问题,陈恩林家的麦子收割不及,损失了60%-70%。
  “今年我只种100多亩地,实在请不到人,我自己也能借助大型机械,在一天之内完成收割。这样,这个风险在我的掌控之内。”有过赔本的惨痛经历,陈恩林变得更加理智。
  望着已经发芽的晚稻田,陈恩林觉得,今年,他的赔本生意该结束了。
  
  
  (链接)
  家庭农场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小康》2013年第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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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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