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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小康》
  栏目:聊斋
云溪子:万事之根

★文 /云溪子

  
 
  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寻常百姓,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操劳,但却因逐利的手段不同,而有“君子”和“小人”之别
    
  世界之大,目不能及;世人之多,何止万千。人与物相涉,人与人往来,便生了“事”。物与人其数巨近无限,故“事”更无以数计了。“悠悠万事”,言其多而也,其实何止万事。不过,约定俗成,“万事”,乃无数事之代称。诸如万事开头难之类的说法,万事即言很多事情,而非实数。吾辈学习、劳作、生活,年年月月,风风雨雨,身边之事虽只是世间万事之点滴,然大大小小也无法数计,不妨姑且也以万事称之。
  身边万事,睁眼看去,五光十色,斑驳陆离,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置身万事,如蹈激流,如坠旋涡,常常穷于应付、身不由己。头昏脑涨、人困马乏之时,吾尝想:千江万河,总有根源;这纷乱复杂的万事,难道就没有根吗?经过观察,经过思索,吾发现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背后都隐隐绰绰地立着一条根。
  吾在穷乡僻壤出生、长大,见过农夫、船工、商贩劳作。农夫一年四季不得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泥里来,水里去,“汗滴禾下土”,泪洒风雨中。如此辛劳,为何?船工,拉纤时,脸朝沙滩背朝天,向前一步三咬牙,未到中年腰已弯;划桨时,穿激流过险滩,风口浪尖上度日月,鬼门关前走来回。如此艰险,为何?小商小贩,肩挑背扛,穿山越岭,风里来雨里去,贩货跑破鞋底子,卖货磨破嘴皮子。如此不易,为何?农夫、船工、贩夫走卒……经年艰辛操劳,为求家人甚至一己之温饱而也!
  当年,工农大众、士兵和一些知识分子,在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和组织之下,“揭竿而起”,手持破旧的大刀、长矛、土枪,身穿各色长衫、短褂,区区数千、数万之众,不惜向拥有百万正规军的反动政权挑战,为何?革命队伍之中,许多人宁可脱下皮鞋穿草鞋,放下锦衣玉食去吃糙米野菜,告别安安稳稳,去冒杀头风险,为何?红军爬雪山、过草地、历无数血战,百折不挠;仁人志士坐牢房、临刑场、任百般摧残,矢志不渝。此又为何?“为天下的劳苦大众都解放”,过上好日子!
  如今,在一些大大小小的单位,怪事不断。十万元、百万元的事,无人办、无人管;几百元、几千元的事,有人争、有人抢。明明是好事、能办的事,商量来、争论去,一年半载无结果;明明是不该办的事,可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办了。众人的急事无人问,几个人的小事情却让一帮人跑断了腿。如此种种,为何?在某些领导班子里,烽火连天。彼此视他人为寇仇,开会明里吵,会下暗中斗。明枪暗箭,手段翻新。甚至更有雇凶伤人者。如此种种,又是为何?为兜里的钱、手中的权、脸上的名而也!
  温饱也,翻身解放也,钱权名也,吾以为可一言以蔽之曰:“利益”而也。人的一切活动,人们做各种事情,大到惊天动地,小至鸡毛蒜皮,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追求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老祖宗早就说过,一切社会活动和运动,都可以在经济上找到它们的终极原因。故吾以为:“利益”,乃万事之根。利害关系,乃人与人之间根本的社会关系。无论多么纷繁的社会现象,多么复杂的人与人的矛盾,只要用“利益”这把梳子做一番梳理,都可以理出一个头绪来。
  虽然人都是为了追求利益,但却因所求利益的不同而有“圣凡”之分。为追求民族的解放,劳苦大众的好日子,艰苦奋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人,高尚而伟大,“圣者”矣。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操劳,“凡者”、“俗者”矣。吾敬仰、钦佩那些“圣者”。一个时期,是只讲集体利益不讲个人利益的。而如今,很多人对“集体利益”这个词,己经很陌生了。吾乃一凡夫,至多是一个崇圣、想学圣者的人,免不了要谈个人利益的。其实,即就个人利益而言,其中也大有说道。
  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寻常百姓,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操劳,但却因逐利的手段不同,而有“君子”和“小人”之别。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钱财,人所欲也,莫不求取之。有人以符合人间道义、社会道德规范的手段去谋取。如此之人,君子也。有人不择手段,甚至不惜坑蒙拐骗、损人利己,此乃小人也。更有人贪污受贿、撬门砸锁、杀人越货,为钱财甘冒“上绞刑架”的危险。此乃小人之中的罪人矣。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靠勤劳、智慧、胆略,摆脱了穷困,空空的钱袋子慢慢鼓了起来,有人甚至成了富甲一方的财东。这些人,乃爱财取之有道的君子。而有些人,或据国家、集体财产为己有;或上下勾结,贱买集体、他人财产,高价倒手;或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或弄虚作假,招摇撞骗……这样的人,虽然腰缠万贯,仍属小人之流。至于小人之中的罪人,报刊之上屡屡曝光,也不鲜见。罪人中之甚者,其行令人切齿,众人皆曰可杀。
  古往今来,人们皆重君子、轻小人、斥罪人。小人可能得意于一时,然终为众人所不齿。罪人可能猖獗一阵,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几多能逃脱历史的惩罚者?如今实行市场经济,钱财的地位分外显赫。古今之鉴,爱财逐利者,不可不察!
  取财之手段,区别了君子和小人,这已是多少年来认同了的道理。然吾以为,还需赘言两点。
  其一,财是否为当取之财。吾以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所爱、所取之财,为汝可爱、应爱、可取、应取之财。否则,财于汝乃非分之财。爱、且欲取非分之财,乃非分之想。常存非分之想,就不太君子了!欲取得非分之财,用符合道义、道德的手段,是不可能的。本来不该属于汝的东西,怎么可能用正当的手段取得呢?取之有道之“道”,源于财乃汝可爱、可取之财,不是非分之财;然后才是手段正当。二者必须统一,缺一不可。非分之财取之不义,不择手段就更是罪过了。如今,某些有钱人大谈爱财取之有道,诸如一个普通机关干部,下海十多年,白手起家,成了亿万富翁云云。真是天方夜谭,鬼才相信!他们手中的巨额财富,许多乃国家、集体的财产,于他们乃“非分之财”。取非分之财,其手段不可能“有道”。他们所云之一条条冠冕堂皇的取财之道的背后,至多是邪门歪道而也!
  其二,手段不雅未必小人。按理说,爱可爱、应爱之财,又取之有道,方乃君子所为;否则就是小人所为了。但是,有些情况,却显得有点不那么简单。有人欠汝的债,债款当然为汝分内之财。然对方就是赖着不还,汝不得不花钱送礼去输通关系,求人帮助索取。请客送礼,甚至送钱,手段有些“非道”。那可以据此说汝就是小人吗?按理本该给汝涨工资,可说了算的人就是不给涨。汝不得不低三下四说好话,甚至请客送礼。这样的手段也不雅,但可以据此说汝就是小人吗?有人云:不请客送礼,什么该办的事情也办不了。若真如此,对于那些无奈之下用不雅手段找回本应属于自己的钱财的人,恐怕就不能一概简单地斥之为小人了。
  利益乃万事之根,这个理儿众人心里明白,而要说清楚还真有些费口舌。
 
  
  《小康》2012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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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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