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光(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教授)
《小康》上期封面标题是“个税改革:能减多少税”,而内文的标题却微妙地改成了“还能少交多少税?”我喜欢后一个——透着一种无奈、愤懑,还有一股身为税收主人的正义感。
《辞海》上说的:“国家对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货币或者实物。”而牛津大学出版的辞典对税收的解释是:“公民交给政府用于公共目的的资金。”这两种解释最根本的不同,就是公民权益的在与不在。
近年来我国个税从绝对额上说增长很快,但这些税收主要来自工薪阶层,富人交税的比例比较小。税收并没有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国家应加快税改的步伐,首先是将个人所得税改革成综合所得税,这样才可以兼顾公平,调节社会贫富差距。此外,个税的宽免额标准(俗称起征点)也应根据公民的必要生活支出做细致的划分,如这次调整所做的,但3000元的扣除标准应该只是一个开始,个税改革尚任重道远。
政府在税收的征收和使用上,要以公民的利益为最基本的出发点。现在不少人在讲法制、民主,事实上,税收就是最核心的政治,将税收的问题落实了,就是最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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