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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2月《小康》
  栏目:时政
职工维权 工会给力

★文 /《小康》实习生 李雅男 北京报道

  工资也能协商?当前劳资矛盾愈加激烈的现实情况,逼着工会冲到最前面,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谈判。中国工会在高强度的逼迫下究竟会变得疲软乏力,还是会最终成为“梁山好汉”
  “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这一要求,2010年12月28日,北京市总工会做出承诺,到2013年,超80%建会企业普遍建立工资协商制度,涵盖各类企业。其中特别规定了包括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资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多发在内的五类“问题企业”。
  然而,虽然从1995年《劳动法》正式实施算起,我国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已经有16年的时间,中国也是世界上工会规模最大、会员最多的国家,但富士康事件、本田罢工事件的阴影却始终笼罩着企业、职工,当前劳资矛盾愈加激烈的现实情况,逼着工会冲到最前面,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谈判。
  中国工会在高强度的逼迫下究竟会变得疲软乏力,还是会最终成为“梁山好汉”?
  
  给我一个工会
  刚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时候,在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百”)工作了30余年的张艳梅和所有员工一样一头雾水,她们很难想象可以和企业领导者共同协商工资,可作为首批北京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她就这样坚持了14年的时间。
  2000年,老菜百的搬迁花费了一亿两千五百元人民币,这使得连续六年职工工资逐年增长的趋势突然停止,张艳梅在想要回报的企业领导和想要工资增长的职工之间积极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员工愿意接受企业对于工资的安排。
  “我感觉很幸福,因为工会和企业领导者能够相互理解地进行协商,仿佛形成了一种默契。”张艳梅在说到自己的协商工作时笑着对《小康》记者说。截至2009年底,全国工会基层组织数达到184.5万个,涵盖法人单位395.9万个,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到2.26亿人,与全总提出的“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哪里有工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作用的发挥”的要求相比,这样的数量还远远不够。
  对于此次北京市总工会规定的五类“问题企业”,北京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副部长张宇晶表示:“这些企业主要指的是不规范的企业,比如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科技含量比较低的企业,另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非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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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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