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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1月《小康》
  栏目:论坛报道
贾康:城乡统筹要考虑土地所有权改革

★文 /《小康》编辑部

  
  
  在城乡统筹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这种要素流动是市场化的内在要求,并关联着农村经济的“产业化”转型化和今后地方层级财产税(不动产税)的发展和体系的构建。现实生活中土地流转未使其相关制度明朗化、规范化,我们有必要加强试验和引导。
  首先,国家引导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一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制。各类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是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程序,建立土地价格评估与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发展壮大经营主体。通过税收等政策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行业协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规模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另外,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允许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的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以提升土地价值,活跃城乡市场,促进城乡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同时要在城镇土地方面做好方案,对那些应该得到处理的过去积存的事情,给一个交代和了结,比如解决好“小产权房”的问题。政府专注于做好国土开发、土地利用的顶层规划,同时非农建设用地由一套市场规则来调节其交易。除农业用地外,真正把所有土地组成一个统一市场的大平台。这是配套于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一个值得探讨的可选方向。
  (根据演讲节选)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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