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与利的重新分配
河北的“扩权强县”在深水区只能匍匐前行。
“省直管县是对利益的重新调整,对权力的重新分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斌说。实行省管县在扩大县级经济实力的同时,也会给中心城市的扩张造成负面影响。于是吞县变区,控权不放成为了某些地级市应对的办法。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齐守印说:“河北136个县(市)的财政经济实力相差较大,区域发展潜力也极不平衡。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是个挑战,同时也需要其他改革相配套。”
民建河北省委在今年河北省两会期间提出《关于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建议》,建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目前河北“扩权强县”改革中,财政运行及管理的问题。一是扩权县(市)县域间自然条件、经济基础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水平差距较大。二是由于当前财政体制中中央分享主要税种且税收分享比例过高、部分县(市)产业结构单一、税源结构不合理,造成有的扩权县(市)财力增长缓慢,县级财政抵御风险能力较低。三是县级财政管理不够规范,人为调节财政收入现象比较普遍。四是县级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财政运行存在潜在风险,大部分扩权县(市)财政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目前实行的省直管县改革仅限于财政体制改革,人事权、行政权如何进行配套还有待进一步的政策支持。另外,地级市“掌权不放”或者变相收权的现实也给改革带来不小的阻力。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中国实施市管县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由此形成的利益权力集团,将是改革的一大阻碍。省管县,将地级市架空,就涉及到利益重新分配的问题。比如以前县的财政收入被市里截留,现在直接交到省里,市的财政收入减少。另外,很多配套性的制度也没有制定,所以下放到县的各项权力难以落实,省管县改革缺乏制度保障。”
改革涉及各方利益,“省管县”不仅是财权的问题,人事权、行政管理权等也必须一并考虑。财政体制上县直接与省结算,而行政体制仍然是县对市。财政管理与行政管理的错位,对于实现财政资源的科学配置带来很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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