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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4月《小康》
  栏目:社会
另类建言折射出的社会进步

★文 /本刊记者 刘彦昆

  “另类”提案广受关注是公众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国社会民主化中走出的切实一步
  难道老婆做家务,老公要发工资吗?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长兼总编辑张晓梅再一次成为争议人物,有关“家务劳动工资化”的提案引发了不小的波澜。
  在最终被命名为《建议家务劳动价值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的提案里,张晓梅表达了这样的想法:从事家务劳动一方所创造的价值应当被肯定,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补偿;张晓梅还提到,女性往往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她们因此失去了深造学习以提高自身技能的时间,直接结果就是导致女性的自身能力有限、竞争力不强,这造成了女性就业困难,也影响了女性自身的发展。
  显然,这并非仅仅是一个“发工资”的问题,张晓梅再一次被“误读”了,但把家务劳动放到这样一个高度,对国人家庭伦理体系造成的冲击,可想而知。
  “我不觉得自己另类”
  在被渲染的报道中,张晓梅几乎是“另类”的代名词。
  2007年“两会”张晓梅提出“‘妇女节’应更名为‘女人节’;2008年“两会”,她又抛出——女性经期应享受法定假期,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明确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2009年“两会”,张晓梅延续了她的“另类”风格——提出“四天半工作制”。
  有诸多提案被网民认为“很傻很天真”,张晓梅对此的回应是,“很多人都在说我的提案脱离中国实际,不现实,我自己也知道不可能通过,因为依照以往的经验,提案被采纳通常都需要很长时间,更何况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增减工作时间是件很重大的事情,就算国家有这个意向,也得经过很长时间的调研。”
  事实上,对于张晓梅的“非议”正集中于此:既然知道自己的“另类”提案不会被采纳,为什么还要提出来?是在“炒作”吗?张晓梅有自己的判断:“其实晚两年提出来也可以,现在只是打个‘提前量’。”
  2008年人们把张晓梅“月经期休假”作为一种奇谈怪论,但2009年,成都市首部保护女性权益法规开始制定,对女性职工劳动权利提出新的规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经期可根据身体状况请短假”。
  10年前,张晓梅在国外生活,看到外国人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她曾感到荒唐,像所有传统中国人一样表示怀疑:被“公证”过的婚姻还有真感情吗?但是今天“婚前财产公证”在中国也已不是新鲜事,已被很多人选择来避免感情破裂产生的财产纠纷。
  “我提出家务劳动价值化也是这个道理”,张晓梅说,“感情好的时候,多做点或少做点都无所谓,但是感情破裂分割财产时,能不能给大家提供一种考量依据呢?”
  张晓梅的看法是,在这样一个愈来愈复杂多变、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社会里,多一种选择总是好的,可以使夫妻之间更好地去承担家务,“或许多年以后,这样一个大胆的想法就像‘婚前财产公证’一样进入到人们的婚姻生活中。”
  “我不觉得自己另类”,张晓梅说。也许与她所从事的时尚行业有关,她喜欢关注一些“有前瞻性的事情”,那些被诸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关注的“老生常谈”的问题让她失去了兴趣。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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