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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2月《小康》
  栏目:特别报道
直击上海拆迁新政

★文 /本刊记者 孙晓青 上海报道

  以往要实施旧区改造,总是政府一方在推,老百姓被动接受;而今,上海的居民也可以通过新的征询制度,主动要求实施改造,真正将“要我迁”变成了“我要迁”。
  这是一次全新的尝试。
  就在全国就《拆迁条例》的修改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上海推行的阳光化拆迁新政已经在试点地块上悄然进入尾声。负责此次拆迁工作的上海安佳房地产动拆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樑兴奋地说:“这个月一定完成收尾任务。”在他手里,115号地块的拆迁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在那里居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是不是跟390地块一样?”
  “390”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要和“390”一样?
  “我要看这张反对票能否公示出来”
  卢湾区位于上海市中心,这是上海最能体现东西方文化相融、交流的区域之一。这里高楼林立、设施完善,经典时尚的淮海中路、新天地就位于此。
  距离新天地不到1公里的建国东路马当路的390地块显然和繁华都市格格不入。这里的368户居民一直生活在传统老弄堂里,家家户户没有独立厨房,没有卫生间,天天倒马桶。环境还不如没有修缮前的石库门。而这里只是上海旧居住区之一。有数据显示,在“十一五”初期,上海仍有这样的二级以下房屋1000万平方米左右。
  去年上半年,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事前两次征询制度和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新政策。
  这被称为上海拆迁新政。与之前的拆迁最大的不同是,新政更看重折迁前的两次征询。第一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如果居民同意改造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改造计划。第二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与居民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一定期限内,居民签约户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协议正式生效并履行,并启动改造工作。
  最重要的一条则是:如果第一次居民同意改造比例或第二次居民签约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则停止改造工作。
  390地块成为尝试“新政”的拆迁之地。28岁的张乐临是390地块的拆迁项目经理,他从2001年就开始接触拆迁工作,但是负责整个项目的运作还是头一次。他坦言压力很大。“刚接到任务时,心理没底,这是新模式,老百姓能不能接受?方案和程序要怎么制定?面临的问题很多。当时两次征询要求第一次要达到90%,第二次要达到67%,才能启动项目,老实说一开始很担心能不能达到要求。”张乐临说。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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