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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1月《小康》
  栏目:文化
主张男女平等的都是女权主义者

★文 /本刊记者 苏枫

  要我来解读女权主义,就是男女和谐地相处,所有主张男女平等的人都该是女权主义者
  《小康》:通过做《后村的女人们》的调查,你觉得农村女性过着怎样的生活?
  李银河:由观念习俗所主宰的乡村日常生活仍带有强烈的男权制色彩,而这种男权制体现在农村女性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作为女儿,她们在营养、教育、医疗、继承权等方面拥有的机会和资源较少;作为妻子和母亲,她们在性、生育、家事的决定、外遇与离婚、家庭暴力、丧偶与改嫁等方面,也都与男性有不同的境遇,处于较为不利的一方;作为劳动者,她们无论是在劳动分工、收入还是在村庄的政治参与方面也都与男性的对比中处于劣势。
  在我所调查的村庄,村里唯一的一个女强人开了一个地毯厂,效益很好。但她男人很窝囊,是个“扶不起的刘阿斗”。村里有个习俗是女人吃饭不上桌,所以来了客户,刘华不能光明正大地去跟人家在饭桌上谈生意,所以她每次都要提前教她老公,怎么说、怎么谈。从这里也不难看出,其实农村妇女本身也具有典型的自我排斥、自我贬低倾向。
  《小康》:你觉得造成农村“男尊女卑”的根源在何处?
  李银河:中国农村婚姻制度中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习俗是“婚后从夫居住制”(即女人在结婚后住在丈夫家,与公婆同住)。这种居住制度本身就造成了妇女的低下地位:结婚不单纯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而是两群人甚至两个村庄,通过“女人”这个渠道进行的一场交易——男方要交彩礼钱,他们“买”到了一个女人。在这个交易中,女人沦为了一个“物”。
  这次我在做调查时发现村里有个外地媳妇,她17岁时几乎是被人连蒙带骗弄到这里给一个30多岁的单身汉做了老婆。12年后,她才第一次回娘家,离家十几年,差点找不到娘家的门。
  《小康》:你认为对于女性而言,习俗与法律的作用分别是什么?
  李银河:中国在法律上保障妇女权益,在全球走得比较靠前。然而难改的是习俗,社会学上有个“文化滞后”理论,文化和价值观的发展要比政治经济都慢一步。
  尤其是在农村,法律和习俗最大的矛盾就体现在《继承法》。为何人们观念上认定,就该是男孩继承?这是因为“婚后从夫居住制”造成了男孩负责养老。因此,若想实现“男女一样继承”,就要改变养老模式,改变“婚后从夫居住制”。
  《小康》:你一直对弱势人群抱有关注。在你看来,什么样的社会才是好的、理想的?
  李银河:一个合理的社会应当是其中每一个成员都能受到最小的压抑,每一个人都最大限度地获得快乐和实现自我。特别是女人,因为女人所受的压抑一直比男人深重得多。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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