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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1月《小康》
  栏目:时政
一个信访主任的上访之路

★文 /本刊记者 张志

  “更重要的是最初给我们看的拆迁安置方案也变了。原来给我们回迁安置的两个地块,现在只把第二回建点给农民盖房子,一个民房紧挨着一个民房,原来的配套设施、公共空间全泡汤了。另一个回迁安置地块却被挪作他用,据说是搞商业开发去了。”
  “把所有的被拆迁户都挤压到第二回建点进行安置,极大地侵害了被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凡涉及改变土地使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批准征地机关批准。目前我们也没有看到任何更改的文件。”吴宗明他们很愤怒。
  被拆迁户黄永辉对《小康》说:他已经营了二十多年的大米厂、桐油厂,两厂生产机械投资为50多万元。每年为国家创造财税收入10多万元,安排40多人就业,年工资支出40多万元,现两厂全部被征收。“安置补偿部门没有安排好工厂生产条件,就叫拆迁,又没有调查实际损失给以补偿,造成工厂倒闭停产,损失惨重,至今还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安置答复。”
  因为觉得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很多人都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包括吴宗明(房主登记为其儿子吴显宇)在内。
  2008年7月1日,吴宗明发现自己在电力公司上班的儿子吴显宇没去上班,就问原因。吴显宇说,单位领导接到王家委电话通知不准去单位上班,让他回来协助拆迁工作,去拆迁指挥部报到。吴显宇到了拆迁指挥部,问怎么配合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家委告诉他,把拆迁协议签了就可以回去上班。
  当时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吴显宇一个。原桂平市南木镇政府副镇长谭敬贤对《小康》说:“当时公职人员普遍受到了‘关照’。”谭敬贤家的四层半楼房在2009年1月7日被强制拆迁。“在强制拆迁前,我被政府相关部门四次‘动员’签字拆迁,第一次是由纪委传去进行所谓的拆迁动员;第二次是由组织部、人事局联合‘动员’拆迁;第三次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动员’。最后一次,组织部领导宣布:今天是最后通牒,三天内签字,否则进行组织处理。”如今已是政府一般工作人员的谭对《小康》说。
  “因为签字的少,拆迁工作遭遇强烈反对。时隔不久,拆迁指挥部把补偿标准提高10%。但条件是同意由他们统一搞回建宅基地地基建设。同意的就签字,不同意的10%这部分补偿也得不到手,包括安置过渡费也不给。”吴宗明说,农民只好被迫同意。
  “更多的问题出现在后期的操作过程中。”吴宗明说,“一方面是公民财产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另一方面是有些人甚至没有房子或者不具备条件,却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未竟的上访路
  记者采访过程中,很多人把矛头指向了具体负责操作拆迁安置工作的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桂平市办公室副主任、市法制办主任王家委。
  当地几十户人家给记者的一份签字并按了红手印的材料显示:2007年4月15日上午召开的桂平二线船闸工程首期拆迁户会议上,王家委说:“工程征地拆迁问题,你们必须按指挥部规定的时间签字拆迁。你们找律师、找记者都没有用,我们都可以摆平。你们想得到更多的补偿是做梦。”“这些钱我们宁愿给法院用,也不给你们。这个工程是我们政府承包的,肯定要有得赚。”
  2009年7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拆迁安置指挥部办公室欲就拆迁过程中了解到的相关问题向王家委求证,王家委以“工作太忙,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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