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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7月《小康》
  栏目:时政
山海协作的浙江经验

★文 /《小康》记者 于莉娟

  在中国,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是一个明显的特征。这种不平衡同样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省份的内部发展中,发达的浙江省也不例外。当地政府在大力推进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高度关注内陆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发展问题。
  在长三角地区,人们都在往全面小康的路上奔。然而,没有欠发达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
  在发达的浙江省,当地政府在大力推进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高度关注内陆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发展问题,通过开展山海协作工程,加强沿海发达地区与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经贸协作和横向联系,实现均衡发展。
  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2002年4月,浙江省正式启动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山”主要是指以浙西南山区为主的欠发达地区和舟山市,“海”则指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山海协作工程以项目合作为中心,以产业梯度转移和要素合理配置为主线,推进发达地区的产业向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组织欠发达地区的人力资源向发达地区合理流动,动员发达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山海协作工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富帮穷”,而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把“山”这边的资源、劳动力、生态等优势与“海”那边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两头“积极性,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中实现互动发展。
  换句话说,即是优化全省生产力的布局。
  2003年,浙江省政府专题成立了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明确杭州、宁波、温州等发达地区与衢州、丽水、舟山等欠发达地区的65个县(市、区)结成对口协作关系。随后,先后出台了全面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的若干意见、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山海协作工程“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有关部门也按照职能分工制定相应配套政策,组成了山海协作的政策指导体系。
  而构建高层次的平台体系也是政府为山海协作工程扩大成效的有效措施。
  山海协作工程实施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欠发达地区各市轮流举办了七届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历届省委书记、省长均共同参加有关活动并召开专题会议作重要讲话。另一方面,山海协作工程融入浙江省内的义博会、西博会、工科会以及长三角地区的一些大型展会,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从2004年开始在义博会设立山海协作专区,已累计组织617家欠发达地区企业参展,共实现成交额6.35亿元,不仅为欠发达地区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搭建了有效平台,也为促进低收入群众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
  浙江山海协作的成功之处不只在政府层面的全力推动,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引导激发了市场的力量。这也是浙江山海协作工程的“活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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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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