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二: 年中7月份发放一次半年奖10000元, 年末再发放一次全年奖26000元 除7月外,王先生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4500-2000=2500(元) 2500元适用的最高税率为15%,每月应纳税额 2500×15%-125=250(元) 7月份发放半年奖时,7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4500+10000-2000=12500(元) 7月份应纳税额: 12500×20%-375=2125(元) 年终奖金为26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5%和125(根据26000/12=2167元确定),此时,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26000×15%-125=3775(元) 此时,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 250×11+2125+3775=8650(元) 交税总额 8650元 方式三: 年终一次性发放36000元 王先生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仍为4500-2000=2500(元),每月应纳税额为 2500×15%-125=250(元) 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36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5%和125(根据36000/12=3000元确定),于是,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 36000×15%-125=5275(元) 年度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 250×12+5275=8275(元) 交税总额 8275元 方式四: 年中7月份发放一次半年奖12000元,年末再发放一次全年奖24000元 此时,除7月份外,王先生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仍为 4500-2000=2500(元),每月应纳税额为250元。 7月份发放半年奖时,7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4500+12000-2000=14500(元), 7月份应纳税额为 14500×20%-375=2525(元) 年终奖金为24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根据24000/12=2000元确定),于是,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24000×10%-25=2375(元) 此时,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 250×11+2525+2375=7650(元) 交税总额 7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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