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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4月《小康》
  栏目:小康指数
浦东成年礼之二

★文 /采写/《小康》记者 杜娟

  更加困扰浦东综合改革试点的是,在上海的银行机构多为各银行的分行,如果给分行另开优惠政策,必须要经过总行方面的批准。“市场准入要符合国际惯例,但是在国内又受限于总行—分行的管理模式。所以很难在分行先开优惠政策。如果上海分行先开优惠政策,其他分行也要政策,总行就很难办。”一位知情人士称。
  而法律法规的突破就更加困难。比如金融产品创新,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管制较少,而我国则涉及到证监会、发改委等各个部门,必须由国务院出面协调。
  对于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所遇到的与法律法规矛盾的问题,浦东发改委副主任蒋慧工认为,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改革又必须冲破原有滞后的规定。这样的矛盾使得综改受到较大约束。能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国家允许综改区对一些明显滞后的法律法规条款变通执行,对于法律空白的地方允许试点地区创造新规范。”
  同时,对于“监管松绑”问题。按中国目前的监管方式,金融产品创新多数受审批式监管,有的产品涉及多个部门审批。而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金融产品创新的推出并不需要过多审批,而是采用类似备案制的方法。蒋慧工直言,“金融中心的建设过程需要中央对金融监管的逐渐放松,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是做好服务,创造良好的服务和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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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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