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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3月《小康▪财智》
  栏目:学院
创业板七年之痒

★文 /《小康•财智》特约记者 秦冷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提出要“建立创业板市场”。这是一颗定心丸。对所有期盼创业板的人来说,温总理的报告为这场持续了七年之久的创业板推出战就此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五月倒计时
  2008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中国股市的下跌已经­持续了三个多月,上证指数从历史最高的6124点一路下跌到4400点,并且丝毫没有回头的迹象。
  然而,在这个寒冷的一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上明确提出,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这次是真的来了!”一位参加当天会议的人士在会后告诉记者这一消息时认真地说。之所以要强调“这次是真的来了”,是因为创业板的推出,有着自己的“七年之痒”。
  2000年9月15日,中联重科在深交所上网发行后,深交所停止在主板市场的新股发行。随后,深交所设立创业板市场发展战略委员会、国际专家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和发行上市部等八个职能部门,创业板市场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
  然而,纳斯达克网络泡沫的迅速破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表示,中国应该吸取香港与世界其他市场的经­验,把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
  两年之后,推出创业板声音再起。2003年3月5日,广东省副省长宋海向十届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的议案》。但这一提案遭到了包括经­济学家林毅夫在内的许多人强烈反对。
  2007年10月,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公开表示,要加快创业板建设。这是七年以来,第一次由中国证监会的领导表态。
  2008年1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提出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指出,创业板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就等一声令下了”,可能在两会以后推出。据一些业内人士分析,创业板在5月推出几成定局。
一年500家企业上市?
  据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将首批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定为100家左右。但是目前,有300多家各类中小企业在激烈争夺。
  我国现有上市资源十分丰富,每个省找100家符合创业板标准的企业不成问题。在江­浙地区,即使找500家达标企业也不难。
  据温州媒体报道,光是温州一个地级市筹划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就多达50家。1月11日,浙江省台州市上市办主任林仙云告诉记者,“我们已经­储备了10家左右的企业作为上市候选。” 截至目前,浙江已经­有108家企业提出了2008年在创业板上市的计划。
  不仅仅是台州。在上海,在浙江­永康,在江苏苏州,在北京中关村,当地政府都明确提出了登陆创业板的计划。按科技部统计,到2006年底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的数量达到13万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有4万多家,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就有3000多家。
  刘纪鹏教授说,创业板推出后,应以每年不少于300-500家的速度发展,即一周发行10家左右。创业板推出后无论如何都不应低于这样的发行规模和速度,一年500家,三年1500家,否则创业板就失去了意义。英国AIM市场2006年发行304家,纳斯达克高峰时一年发行达800家。  
  事实上,即使在每年500家的速度上,按每家发行2000-3000万股,每家融资1-2亿的规模,总体发行规模在800亿左右,而主板仅神华一家回归A股就发行660亿。
企业板的门槛
  怎样理解创办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板市场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的观点是: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板应该是一个称之为创业板的成长板,同时这个市场绝不能像主板、中小板一样高门槛。
  2000年推出创业板失败后,我们成功推出了中小企业板,迈出了通往创业板的第一步。创业板是创新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是支持企业创新的一个平台,它应是相对于传统企业板块而设立的一个新兴企业板块,应与中小板完全独立开。
  另外,创业板标准应体现盈利性与高成长性。由于海外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较畅通,且上市资源相对匮乏,所以海外绝大多数创业板市场对盈利不作要求。根据相关统计,在全球18家主要的创业板市场中,绝大部分都对净利润不作要求,只有纳斯达克市场等少数几家对税前收入和营业收入有几条标准。
  刘纪鹏的建议是:中国创业板可制定两套标准,一是给一般企业上市的标准,这套标准主要衡量公司的盈利能力;二是给具备“五新三高”特点公司上市的标准,这套标准主要衡量公司的成长性。这两种企业都需满足的要求一是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IPO后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二是主业必须突出,要有成长性。“五新”:新经济、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服务;“三高”:高技术、高成长、高增值。
上市规则正在制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在去年5月、7月先后两次在业内征求意见,去年11月,有关部门又召集各界代表在杭州召开会议,就具体规则充分讨论、修订。至于哪些规则条款会被修改、如何修改,外界仍旧不得而知。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创业板规则的不确定预期主要体现在如何合理降低上市门槛,适度降低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上。
  而据一位接近创业板筹备领导小组成员的人士透露,关于创业板规则修订的焦点集中在如何有效防止创业板推出后可能出现的市场操纵,如何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将为创业板单独设立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和创业板咨询委员会,对创业板拟上市公司进行审核及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上述接近证监会的人士透露,“两个委员会人选的大名单已经产生了,但要等到创业板正式推出后才会公布,当然现在也还有变动的可能,尤其是咨询委员会。”
  与主板相比,创业板在制度上最大的不同可能在上市标准上,“创业板首次提出了两套并行的上市标准可供选择,只要达到其中一套标准便可公开发行股票。”深交所综合研究所的一位研究员告诉本报,两套标准主要以公司成长性确定与否作为区分标准。
不过,无论哪种标准,创业公司的上市门槛都比主板来得低,即使是对于成长性不确定的公司而言,净利润、净资产和无形资产占比的要求都只分别为2年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不少于2000万元和不高于30%。而主板则分别是3年累计不低于3000万元、不少于3000万元和不高于20%。
 
 
《小康财智》2008年第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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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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