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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2月《小康》
  栏目:封面故事
试点篇-成都“户改”第四年

★文 /陶卫华 杜娟 策划/本刊编辑部

  这些细节展现了三圣乡通过土地流转以争取最大效益的发展思路。三圣乡政府的具体做法是:对农地土地出让权的转让协议规定时间不等,并设上限(国家规定为30年)。使用年限满期以后,原则上政府对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是农民自愿流转给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再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方再次流转。农民流转了土地,但是土地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农民可以把土地经营权折算入股,每五年递增10%。可以通过分红来取得回报。
  从农民到产业工人
  成都的户改模式并未造成中心城区人口过度集中,归功于其政策引导。
  按照成都市政府的战略,农民向城镇集中主要分3种类型:在5个中心城区建设完全与城市接轨的农民新居工程;在郊区以重点镇为主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城镇新型社区工程构成重点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边远丘区山区,根据区情适度引导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城中村或近郊农村,有地利之便,“农转居”阻力不大。对于远郊乡镇的“农转居”农民,如何保障其应当享有的权益?
  成都进行了一种大胆尝试:通过土地整理,推动农村院落拆并和农民居住向城镇、中心村和聚居点适度、自愿集中。
  蒲江县距成都城区68公里,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两年多前,复兴乡1500多户农民拆迁搬进集中居住小区。通过土地流转,他们把腾出的万余亩土地租给农业产业公司,农民直接变成产业工人,实行“股权+红利+工资”的收入分配方式。目前该乡猕猴桃生产基地投资已达1.2亿美元。
  实现远郊落后地区农业人口转移的另一种途径是建工业园区。大邑县距离成都市区45公里,规划了一个占地30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引进了青岛双星等一批著名企业,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工作和社保问题。
  据统计,成都市规划建设600个农村新型社区。截至2006年底,已经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67个,入住农民14.7万人。
  成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2年的2.66∶1缩小到2006年的2.61∶1。从2003年到2006年,成都失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至二、三产业就业,年均增加10.53万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后,继续留在农村的农业劳动者,摇身一变成为“农业工人”。

 
编辑:翎翾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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