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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2月《小康》
  栏目:卷首语
我们离法治还有多远?

★文 /《小康》编辑部

  新年伊始,劳动部门提醒,对于既已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月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的最后机会,否则将可能因此付出高额违法成本。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用人单位积极应对,并开始尝试以最经济的方式依法执行。而带薪休假制度也被真的重视。
  中国的用工制度真正被纳入了法治的轨道,劳动者的权益在法治的框架内前所未有地被重视——我们立下了善良的法律,并不同程度地得以执行。虽然还不尽如人意,但我们第一次与法治的市场经济如此之近,而法治,它是一个好东西。
  然而,另一边,现实也在不断提醒,法治之路依然曲折而漫长。
  天门城管事件,魏文华的非正常死亡,再一次拷问城管制度存在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而且,已经远远超乎对城管制度的拷问。
  在经年的对抗中,城管与小贩的矛盾已经白热化,并屡次为此付出血的代价。但魏文华不是被作为执法对象的小贩,他是城管野蛮执法的记录者。确切地说,他作为权力行使的社会监督者,却反被施以野蛮的暴力 最终酿造悲剧。
  你无法想象在一个呼唤法治的社会里,一个公民的合法监督权会被代表当地政府行使职权的执法队伍如此残暴地剥夺。而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罪恶。
  我们无法孤立地来看魏文华非正常死亡个案。
  此前不久,因一篇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的负面报道,法制记者和报道中的当事人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立案并拘传。目前记者虽已解除了来自“司法”的威胁,但此案所带来的社会反思仍在——社会监督如何对抗被异化的权力?公民的权利如何对抗来自政府公权力的侵害?我们又该如何遏制权力被滥用的惯性?法治文明的政府和社会距离我们还有多远?
  无论是天门的城管,还是西丰的县委书记,无不暴露了地方政府行政行为中法治观念的淡漠。或者是因为执法者本身法律素质的低下,或者是因为指导他们的政府缺乏法治的观念。而后者可能是更关键的原因——一个在正确法治观念指导下的政府必然由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组成。
  某种程度上,一个政府的执法水平就代表着这个社会法治文明的整体发展水平。而一个缺乏法治观念的政府,极易造成公权力的滥用,以致公民权利遭受侵害。
  幸运的是,在西丰因言获罪案中,终以社会舆论的监督获胜。在我们的法律制度尚未完善,依法行政的观念淡漠而司法无法真正做到独立的时候,社会舆论监督作为民主社会的产物如此重要,以致于有时候成为了重要的救济手段。
  但在一个法治完善的国家,这并不正常。社会舆论监督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但不应该由它来完成行政或司法结构中正常的救济功能。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
  2008年,我们有很多的期待,其中有一种期待因为市场经济的进步而变得迫切,那就是对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期待。而没有政府法治观念的树立,又何来社会整体法治水平的进步?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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