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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8月《小康》
  栏目:财经
18亿亩耕地的困惑与出路

★文 /《小康》记者 蒋卫武

  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寻求另外的办法。
  中科院刘维新研究员提出,我们应该要做好土地规划、保证用地集约化,向天空要地,向地下要空间,这样既能保证我们耕地的面积与质量,同时也可以保持经济的发展速度。
  “如果还是供需平衡的思路,各地要GDP,要城市化,就给他土地,这样的话,永远是计划式的供给,永远也不够。能不能换一个角度考虑,做成一个政策引导性的规划?”中科院院士陆大道提出的问题切中了要害。他认为,如果是政策性规划就要分析各个地区、各个省的实际情况,包括各省目前的土地供需动态,还有多大潜力,未来城市化发展的前景如何等等,来确定土地供给的价格、机制和程序。通过各个地区提出的不同政策,使用地门槛高起来,土地利用合理起来。
  做规划当然要讲国情。“在用地标准上,我们没有资格跟美国、澳大利亚比,要比只能向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学习。” 陆大道同时提醒。
  “要将集约用地的原则贯穿整个城市发展始终,用地的弹性是很大的,对于香港这样的城市用这么少是可以的,美国、澳大利亚式的宽打宽用也是可以的,但我们要建立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标准。”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胡存智说。
  目前,我国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专家指出,这既不符合土地资源保护的要求,也不符合城镇发展实际。“东京是人均60平方米,香港是40平方米,而我们有的地方却是美国标准。”
  针对严峻的形势,徐绍史说:“我们的态度是绝不动摇、坚守红线,打一场只能胜不能败的耕地保卫战。”
  
  国外保护农业耕地政策:
  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乡村建设进程中,必然会占用大量耕地。为此,发达国家采用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手段来保护耕地,同时还设立专门监管机构。
  德国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全国性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各级地方政府则制定区域性城镇发展初步框架,而各经济区则设立区域经济协会,专门管理城镇总体规划的制定以及土地的征用与监管。
  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设立了农业部下属的“土地委员会”,负责监控耕地的非农化。另一方面,以立法形式限制城市化对耕地的侵蚀。美国各地方政府设立的“土地保护与发展委员会”,根据在城市化的不同阶段对耕地需求进行立法。
  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法国等也就耕地征用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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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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