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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5月《小康》
  栏目:民意
申报个税:义务与权利的纠葛

★文 /《小康》记者 秦海霞

  至截止日,全国自行纳税申报总人数不到三成。是什么影响了纳税及申报的积极性?
  失衡的工薪阶层
  在《小康》调查中,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说没有考虑过去申报个税。这与政府所掌握的数字大体上符合。
  截止2006年底,全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已为2000多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建立了纳税档案,估计其中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人数为600万~700万人。而截止到个税申报的最终期限4月2日,全国自行纳税申报总人数连三成都不到。
  这一数字显然不能令税务系统满意。专家分析,出现这种局面,主要是因为大多数纳税人还没有养成申报的习惯,采取观望态度甚至报有侥幸心理。
  但就《小康》调查来看,事情远非这么简单,不愿意申报,首先是心理上有抵触情绪。在广州一家外企工作的梅珂东对记者说:“这就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鱼儿被宰了多少刀,还要鱼儿亲自告诉你。”
  其次,申报的意义也遭到纳税人的怀疑。在北京一所高校任职的劳先生说:“我们可以将年收入超过12万的人来大体做一个分类:第一类,按时由公司代扣代缴。这样的人税务部门可以查到。对于这一类人,个税申报只是凭空浪费时间和精力—报告一次税务部门已经知道的结果。第二类,灰色收入多而且不按时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或者有很强的避税能力的私营企业主,他们把一切个人消费都纳入了公司成本,基本不给自己发工资。这类人对税务部门来说注定属于根本调查不到个人收入,也不可能进行处罚的,难道税务部门依靠强大的舆论压力能够促使这部分人去申报个税吗?”
  税务系统则认为,事实上纳税人对个税申报政策的主旨存在着一定的误解。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对记者说,“个税申报政策瞄准的对象是真正的高收入者,是私营企业主、演艺人员等高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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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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