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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4月《小康》
  栏目:小康话题
廉租何处有房

★文 /《小康》记者 秦海霞

  一方面是廉租房住不满,另一方面是廉租房无法流转,即推出机制出现了阻碍。著名评论员童大焕认为,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在于,廉租房的申请以身份而不是以收入来确定。
  童大焕对记者表示,就能够拥有廉租房入住资格的人群来说,目前各地政策中的惠及群体都太小,很多地方都限定于吃低保的家庭,这将廉租房的位置就放在了一种福利的位置,而各地对新建廉租房小区的入住资格审查尤其严格,这也失去了廉租房的本来意义。廉租就是要给财力还不足以购房的群体提供价格低廉的住房,而如果因某个个体身份的特殊,而给与整个家庭照顾,这样就很容易让廉租房重新丧失流动性。
  他认为,廉租房应该普及到一个地方平均收入之下,即收入位于城市平均收入之下的人群都应该有资格申请廉租房。惟一的限制是已经在该城市居住若干年,因为居住若干年,就已经是合格的纳税人,就应该享受到这一政策。至于居住多少年有这样的资格,可以进行探讨。
  目前廉租房的申请人承租人都限定于当地户口,这种以户籍来进行的管理是一种落后的管理。在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的今天,以户籍来进行限制,无疑会给社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障碍。
  目前很多地方的廉租政策把惠及群体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使得申请廉租房成了一种附带于身份上的资格选拔,这也有悖于社会的公平。因为廉租房的申请和入住成为资格的选拔,导致审查太严。一方面是着急无房可租的群体,一方面是廉租政策有钱有房而无法落实下去。北京的廉租房小区数年一直没能入住满就是一例。
  因此童大焕认为,重要的不是身份的甄别,而是收入的甄别。仅仅凭借身份的甄别,导致入住户把这个视为一种福利政策,而福利政策仅惠及承租人本人,对其家人不管不顾,必然会造成其家人对一人死亡全家腾房产生恐惧。而且代际之间或许会延续着贫困的状况,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直接赶人腾房,这也会造成一些社会不和谐。而这样一种状况是不利于廉租房的流动性的,甚至还有可能会形成新的世袭。
  但如果以收入为甄别,则可以避免这样的麻烦,在收入不足的情况下,其老伴依旧可以申请续租。而如果其儿子一家的家庭收入逐渐提高之后,就应该搬出廉租房。而这种收入的甄别要建立在完善的个人收入征信制度之上,我们国家已经开始在这方面有所动作,这对廉租房的推行是很有益处的。
  倘若平均线以下收入水平就具有资格是否会造成申请人数过多呢?童大焕表示,尽管平均线以下的占了不小的比例,但就一个社会整体来说,尤其就倾向于拥有恒产的中国传统来说,还是会有相当多的低收入百姓更宁愿购房,而不是租房,所以政策放开之后,申请群体过多的担忧其实并不会出现。相反,由于中国传统对拥有房产的强烈意愿,会促使租住廉租房的人只把廉租房当作暂时寓所,而将在收入提高时就开始购买房子,从而加快廉租房的流动性。
  来自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的信息显示,今年北京市将把廉租房照顾对象扩大到拆迁户、劳模以及目前租用农民房的国企员工。从未来的发展方向来看,廉租房的照顾对象要逐步过渡到面向更多住房有困难的群体,如低保户、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群体、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公务员等,形成高中低档不同层次的社会住房福利体系。

 
编辑:翎翾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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