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关于煤矿业安全生产的解决方案最终形成了议案。
在2004年初召开的广东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朱思宜提出了《关于尽快出台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建议的议案》。他提出,要尽快制定法规,规范行业协会管理工作,纠正过去官办行业协会的做法,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他的议案被大会主席团采纳,并提交全体会议通过。此后,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5年12月2日颁布了《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广东省的全国首个《行业协会条例》对于全国各地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广东省规定,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和财务应当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分开,其办事机构不得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此外,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依法保护行业协会的自主权,不得对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和财务进行非法干预。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不得在行业协会中任职。
“大社会,小政府”的社会治理理想,从广东省各行各业的行业协会的自治开始。此外,朱思宜提出的比较有影响力的议案还有《关于尽快制定和完善广东省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关于制定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保障与促进条例》等。
接受《小康》采访的那天上午,朱思宜还给其他人大代表们讲了“如何才能提出好的议案”。朱思宜透露,2月2日召开的广东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他将提两个议案。
朱思宜认为,广东省的小水电治理太混乱了,入国家电网的价格有几分钱的,有一毛多的,也有两毛多、三毛多、四毛多的。此外小水电工程建设中,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也很不一样。
“我要提《关于制定广东省小水电治理管理条例的议案》,还要提的另一个议案是《关于制定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议案》。目前,器官捐献也很混乱,而对此问题,整个国家层面尚无立法。”
祈福“煤老大”的议案能再次顺利通过。也祈福在中国,像朱思宜这样有社会责任感的“煤老大”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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