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家政府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拖了10年,本息已超过135余万元的欠款,居然让承建商找不着北了。而且,这一切还是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的。 工程 2006年8月3日一大早,李华基就领着记者来到他10年前的工地。 “原来是准备建两个单元楼的,后来他们(市政处)觉得经费不足,就只建一个了。” 从部队转业20年来一直还坚持穿旧式军服的李华基指着自己亲手建起来的楼房对记者说。 1995 年5月9日,李华基承揽了当时全称为茂名市水东经济开发试验区市政管理处(下称市政处)的干部宿舍大楼建设工程。 “这附近的楼房大都是同时建的,同样是政府的工程,而我承建的要比他们的造价低200多元一平米。”采访中,李华基时不时就蹦出这句话。 每平米低200多元,这一数字意味着什么,李华基是后来才想明白的。他此后也一直抱怨自己:“一直在部队当兵,对地方上的游戏规则不熟悉,只管按照自己可以接受的利润空间来承接工程,但没想到的是却没有给出‘别人’相当的‘利润’空间。” “假如这个利润空间给足,那绝对没有后来那么多纠纷了。”当地一位熟悉李华基情况的建筑界人士如是说。 因为市政处经费困难,使得李华基的工程进度一拖再拖。在几经磨合之后,李华基只得靠四处借债和向银行贷款,先后筹得67.4万余元投入该工程,最终在工期延缓了一年之后,高七层的大楼交付使用,当时是1997年2月。 “这是我做的第一个工程,也是最后一个工程。”看着自己亲手盖的大楼,看着家家楼道晾满的衣服,李华基十分伤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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